性侵74歲寡婦鄰居!50歲男噁問「老公過世幾年」 還摟肩喊惜惜
1.媒體來源:
ETtoday新聞雲
2.記者署名:
郭玗潔
3.完整新聞標題:
性侵74歲寡婦鄰居!50歲男噁問「老公過世幾年」 還摟肩喊惜惜
4.完整新聞內文:
基隆一名50歲余姓男子疑酒後亂性,竟在74歲女鄰居阿珍(化名)來他家討論建廟收據事宜時,摟肩問她「老公過世幾年」,再不顧她抗拒,強行抱到床上性侵。全案經基隆地院審理,法官判余男犯行屬實,惡性非輕且犯後態度惡劣,依余犯強制性交罪,處4年10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阿珍於前年5月間某日晚上,因要討論建廟收據問題,前往余男家中拜訪,余男把她叫到旁邊坐,接過收據後,就伸手摟住她肩膀,但馬上被阿珍撥開。
余男仍不死心,問她「老公過世幾年」,還摟著她說「惜惜(台語)」,阿珍拒絕說「你放尊重,我都可以做你母親了」,沒想到余男獸性大發,直接將她抱進房間,放在床上想性侵,後來因阿珍持續反抗,余男也不舉,但仍以手指或不詳器物性侵,直到阿珍說「我兒子知道我要拿單據給你」,表示家人一定會過來找她,余男才罷手讓她回家。
阿珍原本不敢報警,也不敢跟家人說,只能自己默默承受痛苦,直到去參加長照課時,隔壁同學表示「這種事情你要報警才對,叫警察替你申冤,不是你的錯,是他的錯」,她才鼓起勇氣報案。
全案審理時,余男否認犯行,余男的律師也表示,阿珍在案發後2個月才報案,反應不符常情,且余男老婆從鄰居轉述得知阿珍遭余男侵犯、大量流血,但余家並沒有沾血的床單,另余男有身心障礙手冊,行走不便、無法扛重物,不可能冒險侵犯阿珍,事後余男還因被誣告想不開,只是就醫時因為官司不光彩,才沒說明真正原因。
不過里長作證,余男曾有天打電話給他,並到服務處來,說他有喝酒、有對阿珍做出不禮貌的行為,叫里長去跟阿珍協調。
法官認為,阿珍在案發後1個月左右前往醫院急診,也有泌尿道感染症狀,按阿珍所言她有掙扎、遭余男亂挖等情,確實可能傷及尿道而導致感染,可作為證述補強。
法官指出,余男雖為肢體障礙輕度身心障礙者,但是因為長短腳,與手部是否可施力無直接關聯,且案發時余男50歲,阿珍已高齡74歲,依照兩人身體狀況、年齡差異、性別差異判斷,難認余男無法犯案;另吳男就醫紀錄只提及經濟壓力,無從證明他因遭阿珍誣告而憂鬱,綜合相關證據後,判定余男為滿足性慾,不顧阿珍已高齡,強行對她性侵,且犯後毫無悔意,態度惡劣,依余男犯強制性交罪,處4年10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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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裁判字號: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115 年度侵訴字第 3 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 115 年 08 月 26 日
裁判案由:妨害性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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