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卦
🌡️ 微溫
📰
國安監聽14年?高金素梅律師質疑證據能力
▲ 17 推
▼ 1 噓
→ 23 回應
🔔 追這個瓜,別錯過後續
挑下面的關鍵字追蹤——只要 爆了、有後續 或 延燒,第一時間通知你
聯合報/王聖藜
國安監聽14年?高金素梅律師質疑證據能力
台北地院審理立法委員高金素梅涉貪案,昨傳喚高金「核心」助理張俊傑,張的律師團爆料,國家安全局自二○一三年起以「國安監聽」名目監聽高金長達十四年,缺乏合理法源依據,爭執監聽譯文的證據能力,法官列爭點處理。
律師李岳洋表示,國安局自二○一三年即開始監聽,直至今年才以貪汙罪名搜索、約談高金素梅。李說,調查局國安站發動偵辦前,刻意去函國安局確認監聽譯文具備證據能力,向法官聲請調閱台灣高等法院認可相關監聽合法的公函等資料。
另名律師洪維駿表示,辦案人員二○二六年二月十日提示監聽譯文給共犯,依法律規定,「國安監聽」的證據應供國家安全預警使用,且聽一段時間後,有定期回報義務,「怎麼會從十四年前開始監聽,在連續聽了十幾年後,終於蒐集到貪汙的證據而查辦?」
根據張俊傑律師團的主張,承審法官林承歆已加列於庭前整理的爭點。
台北地檢署六月八日起訴高金素梅共廿四人,檢調認定,高金涉嫌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詐欺取財罪,並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涉案內容包含公費助理薪資、加班費等,不法所得為七百八十七萬元,對她求處十二年六月以上徒刑。
檢方控訴張俊傑涉及「詐領助理費」、「十一音像公司驗資不實」、「詐領多族群協會補助款」、「違法進口快篩」,指張的犯罪所得高達一五一八萬九二三元,求刑十六年以上。
本案已有多名被告對違法進口快篩、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之輕罪認罪,十月二十七日下午,將傳高金出庭。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9728276
備註:
2013總統是誰
叭叭政治迫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