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老字號「山東小館」遭罰4萬! 菜單2字標示不實惹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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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店老字號「山東小館」遭罰4萬! 菜單2字標示不實惹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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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店老字號「山東小館」遭罰4萬! 菜單2字標示不實惹禍
16:172026/09/02
中時 王家瑜
食藥署今天(2)公布國道服務區暨交流道周邊餐飲稽查結果,連兩屆獲米其林必比登推薦的40年名店「山東小館」,因標示不實違反《食安法》,竟因菜單上寫「鱈魚」,實際使用的是「大比目魚」,遭開罰4萬元。
食藥署聯合各地方政府衛生局執行「115年國道服務區暨交流道周邊餐飲業稽查專案」,針對國道服務區及交流道附近的供餐業者查核其食品業者登錄、產品責任險、飲食場所標示、作業環境及人員衛生等,總計查核154家。
食藥署說明,本次查獲1家業者菜單標示鱈魚料理,惟實際使用大比目魚,已違反食安法第28條相關規定,所轄地方政府衛生局已裁處4萬元;另查獲部分業者食品從業人員未辦理健康檢查或無法提供健檢報告、冷藏(凍)庫不潔或未有溫度紀錄、抽油煙機及其他設備未確實清潔等不符「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規定,經衛生單位限期改正後均複查合格。
另外,食藥署亦公布「115年5-6月份衛生單位檢測禽畜水產品藥物殘留結果」,總計檢驗781件,其中5件檢出動物用藥殘留不符合規定。由雲林縣金農牧場供應的「Umami皇金雞」檢出廣效性抗菌劑Tilmicosin 0.141 ppm,超出殘留容許量標準0.075ppm,已依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裁處3萬元。
另有屏東縣國產午仔魚被檢出還原型孔雀綠0.002ppm,依規定為不得檢出,同樣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裁處3萬元。其餘違規產品皆為進口,分別是2件黃魚檢出還原型結晶紫、1件黃魚檢出恩氟奎林羧酸,依規定皆為不得檢出,已依食安法裁處3到12萬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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