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師涉下藥女大生 衛福部指已涉4違法事項:若屬實最重廢藥師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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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師涉下藥女大生 衛福部指已涉4違法事項:若屬實最重廢藥師證書
聯合報 記者翁唯真/台北即時報導
新北淡水一名女大學生在藥局打工,日前以私人水壺飲水時,發現味道苦澀且呈白色混濁,...新北淡水一名女大學生在藥局打工,日前以私人水壺飲水時,發現味道苦澀且呈白色混濁,...新北市淡水區某藥局負責人陳姓藥師,涉嫌以病人回收的BZD成分鎮靜安眠藥品,對大四的女學生助理下藥,目前檢調已介入偵辦。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說明,該名藥師涉及藥師法、藥事法、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管制藥品管理條例,下周一將行文新北市衛生局前往稽查,若確實有相關違規事證將依法處分,最重可依藥師法21-1條廢止其證書。
新北市淡水區驚傳有藥局負責人對打工、擔任藥師助理的女大學生下藥,他昨天接受媒體採訪竟辯稱是測試過期藥物的藥性、開玩笑,警方日前接獲報案已查扣監視器畫面,藥物殘劑也驗出毒品反應,全案函送地檢署偵辦。
劉玉菁表示,因涉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目前檢警已經介入偵辦。不過藥師本身行為及藥局管理上有漏洞,這部分涉及藥師法及藥事法。下周一將發文新北衛生局前往實地稽查,了解藥師是否有違反藥師倫理或是因藥師身分持有藥品等情事,如果衛生局判定屬實,會盡快召開懲戒委員會,最重的處分可以依藥師法21-1條廢止其證書。
另外藥局本身管理上的問題,劉玉菁說,包含藥品及相關管理都有個別規範,這部分衛福部在都有一套嚴格管理規範,會再依照相關事證等內容來進行後續處分。
針對下周一前往稽查被外界認為會不會有毀滅事證之嫌,劉玉菁表示,行政機關的確可以比司法機關處分更加快速,不過仍要待衛生局現場稽查後,認定違反哪些規範都是講求證據,因此還是要按照行政程序進行,相信地方衛生局查核技巧及經驗,並與警察機關共同合作。
https://udn.com/news/amp/story/7315/9736506
好噁喔!對女大生下藥是想幹嘛?還好沒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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