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裝潢工班使用廁所,屋主慘噴百萬XD
剛看新聞竟然有這麼機掰的屋主,裝修期間禁止工班使用廁所,被抓一次還要罰1000被罰的工班師傅就直接檢舉該戶違法施工,屋主遭工務局開罰6萬元,後續加上裝修許可、拆除、清運及重新施工等費用,最終約支出130萬元
台灣這種機掰屋主很多嗎?
有卦嗎?
屋主部分應該是自行設立「內規」來約束工班
而對此有所不滿的工班,大概在經歷這件事之後,已經沒有再繼續跟這個雇主服務了,畢竟總不可能忍氣吞聲啊?
且按照最高行政法院一一三年度上字第四二零號判決:
在建築法適用地區內,凡屬定著於土地上或地面下,具有頂蓋、樑柱或牆壁,供個人或公眾使用之構造物或雜項工作物,即屬建築法所稱之建築物。新建建築物之建造行為,必須先經過縣(市)主管建築機關之審查許可並發給執照後,始得為之。倘未依規定事先請領建造執照即擅自建造,即屬違章建築,主管機關自得處以罰鍰,並勒令停工、補辦手續,必要時得強制拆除。
同時最高行政法院一一三年度上字第四七一號判決:
違章建築事件依據其違法態樣,可分為「實質違建」及「程序違建」。所謂「實質違建」係指未依「建築法」及「實施都市計畫以外地區建築物管理辦法」之規定,申領建築執照,擅自建造,且無法補正者;而所謂「程序違建」則係指其建築物之位置、高度、結構、與建蔽率等均不違反當地都市計畫建築法令規定,且獲得土地使用權,僅於程序上疏失,未領建築執照,擅自興工者而言。
目前看來是經主管機關認定有違建,不管是哪一類型都好,已經做好的部分都必須重新來過,最終都是得不償失...
至於:
→ gilbertchen8: 不良習慣跟使用廁所有啥關係 有良好 36.230.58.204 09/08 07:29→ gilbertchen8: 習慣的就不用上廁所嗎? 36.230.58.204 09/08 07:29
按照這位屋主的意思,大概就是要工班自行在外面解決,不管怎樣就是「不要用到我的廁所」就對了
但是,在施工期間,一般上屋主很有可能是在外面借住了的,在極罕見的情況下(如未影響日常生活),才會容忍工班同時在家裡
因此要如何掌握對方的活動情形,大概都是一個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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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つ光(光はまた)、空に堕ちる 望むだけの、熱を捧げて
死に逝く星の、生んだ炎が 最期の夢に、灼かれているよ
嘆き光、波にのまれ 痛みの中、君は目醒めて
傷つけながら、出来る絆が 孤独を今、描き始める
崩れ落ちゆく、過ちの果て 最期の夢を、見続けてるよ
——西川貴教《ミーティア》(『機動戰士鋼彈SEED DESTINY』插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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