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再欽涉逾3億土地詐欺案 台南地院撤科技監控、限境8月
1.媒體來源:中天
2.記者署名:陳奕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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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再欽涉逾3億土地詐欺案 台南地院撤科技監控、限境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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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前中執委郭再欽涉土地交易詐欺案,台南地院認為科技監控已無必要,裁定撤銷相關措施,但因涉案金額高,仍有逃亡疑慮,因此自9月3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郭再欽涉土地交易詐欺案,台南地院裁定自9月3日起限制出境。(圖/翻攝畫面)
郭再欽因另涉台南學甲爐碴案,日前一審遭判刑8年6個月,目前案件仍在上訴程序中。至於這起土地交易案件,檢方偵辦期間曾聲請法院利用科技設備監控行蹤,法院核准監控期限至9月4日。
案件起訴後移由台南地院審理,檢方認為原有監控措施期限即將屆滿,因此再向法院聲請延長境管及科技監控。不過,法院審酌相關情況後,認為郭再欽在國內有固定住所,加上限制出境及出海措施,已能確保後續訴訟程序順利進行。
法院指出,科技監控涉及被告日常生活及人身自由,是否持續採取相關措施,仍須衡量監控的必要性、實際成效,以及是否有侵害程度較低的替代手段。經整體評估後,認定目前沒有繼續實施科技監控的必要,因此裁定撤銷。
至於境管部分,法院認為郭再欽所涉犯罪金額不低,仍不能排除逃亡風險,因此沒有一併解除限制出境、出海措施,裁定從9月3日起實施8個月。
庭審期間,郭再欽承認曾與其他被告處理「興業段8筆土地」交易,並與宸峰公司簽訂約1億8848萬元買賣契約,另有「興業段9筆土地及其上建物」交易,由明祥馨公司與宸峰公司簽約,金額約1億2487萬元。
郭再欽也坦承知道宸峰公司後續會向銀行辦理貸款,但否認涉犯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法院目前裁定撤銷科技監控,若檢察官對此結果不服,仍可依法提出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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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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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前中執委郭再欽涉及台南學甲非法掩埋爐碴案,一審遭判刑8年6月,全案目前仍在二審上訴審理中。此外,郭再欽另因涉入數億元土地交易詐欺案遭檢方起訴,移審台南地院後,原先受命配戴的科技設備監控於期限屆滿前聲請延長,台南地院審理後認定郭男有固定居所,且裁定限制出境、出海8月已足供擔保日後審理,因此裁定撤銷科技監控,檢方仍可提起抗告。
檢方在偵查期間向法院聲請科技監控獲准,原裁定自4月5日起延長監控期限至9月4日止,由於監控期限將屆,檢察官日前再向法院聲請延長科技設備監控,並同時聲請限制出境、出海。
台南地院合議庭審酌後認為,郭再欽在國內有固定住所,考量其涉案情節及犯罪金額甚鉅,為防範潛逃,裁定自9月3日起予以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應足以確保後續審判程序順利進行,法官進一步衡量科技設備監控之性質、功能及對被告日常生活之干預程度,並審酌有無更為輕微之替代強制處分手段後,認定已無繼續實施科技監控之必要,因此裁定撤銷其科技設備監控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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