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廟會繞境脫隊還發酒瘋 8+9慘遭同門「執行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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廟會繞境脫隊還發酒瘋 8+9慘遭同門「執行家法」
自由時報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
少年小明(化名)受邀參加廟會繞境,活動期間擅自脫隊又酒後失序引發團員不滿,何姓團長和許姓團員執行「家法」把小明痛扁一頓,許男被法官依聚眾強暴罪判徒刑7月。
判決指出,今年4月12日,小 明受邀隨「鼓陣」參加廟宇陣頭繞境活動,但他在活動過程中不僅擅自離隊,還出現酒後脫序行為,導致陣頭內的少年謝姓成員等人極度不爽。
謝姓少年將情況告知許姓團長(另案審理)後,許男出面將小明約在前鎮區公園「執行家法」;雙方一見面,謝姓少年(另由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審理)認為小明態度輕浮且毫無悔意,一時火大,直接抓起公園裡的木椅朝對方猛砸,甚至連椅腳都當場砸到斷裂,許姓男子與何姓陣頭負責人等3人見狀也蜂擁而上,一群人在公共場所聯手圍毆小明。
小明被打到雙手、左腿多處擦傷,頭部及嘴唇也遭重擊受創,連頸部都嚴重紅腫,警方接獲民眾報案後迅速趕抵現場,當場逮捕許男及多名涉案陣頭成員,並扣得斷裂的2支公園木椅腳。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許男坦承犯行。法官認為他身為成年人,遇事不思理性和平溝通,竟與未成年少年一同在公共場所聚眾實施強暴傷害行為,不僅造成被害人身心受創,更嚴重破壞社會治安與公共安寧,考量許男犯後坦承悔過,依成年人與少年犯在公共場所聚集三人以上下手實施強暴罪判徒刑7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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