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卦
💨 剛冒煙
📰
從巷子持手機伸入1樓住家浴室窗戶 洗澡女子發現大叫 偷拍未遂判刑2月
▲ 3 推
▼ 1 噓
→ 4 回應
🔔 追這個瓜,別錯過後續
挑下面的關鍵字追蹤——只要 爆了、有後續 或 延燒,第一時間通知你
1.媒體來源:
2026-09-08 09:48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記者邱瑞杰/基隆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從巷子持手機伸入1樓住家浴室窗戶 洗澡女子發現大叫 偷拍未遂判刑2月
4.完整新聞內文:
從巷子持手機伸入1樓住家浴室窗戶 洗澡女子發現大叫 偷拍未遂判刑2月
2026-09-08 09:48 聯合報/ 記者邱瑞杰/基隆即時報導
楊男在巷內發現當地1樓住家有女子在浴室洗澡,他自屋外打開窗戶,並持手機要拍攝時,洗澡的女子察覺後大聲喊叫,楊男倉皇逃離仍被逮。法官審理後,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未遂罪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楊男去年9月17日晚上10時許,在基隆市仁愛區的巷弄內,發現被害女子在住家的浴室要洗澡,從戶外打開浴室的窗戶後,再持手機伸入窗戶內,想拍攝女子淋浴時裸露隱私部位性影像。
楊的的舉動被洗澡的女子察覺,大聲斥喝,楊男發現事跡敗露,未拍攝到女子洗澡畫面便倉皇逃離現場。警方接獲報案後,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查出楊男身分,持搜索票到他的住處將他逮捕,並查扣手機,製作筆錄後送辦。檢察官偵查時,楊男承認犯行,被依無故攝錄他性影像未遂罪起訴。
基隆地方法院法官審理後指出,楊男為滿足私慾,趁被害女子未及注意時攝錄性影像畫面,顯不尊重他人性隱私及身體自主權,雖未得逞,仍造成女子心理恐慌及不安全感。
法官衡量楊男坦承犯行,尚未與被害女子和解賠償,及大學畢業智識程度,自述職業為廚師、家境貧寒、無前科等情狀,依犯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未遂罪判刑2月,如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9740737
6.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