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爆全國首宗賄選!秀林鄉長夫妻挪用善款、現金買票遭聲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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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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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志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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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爆全國首宗賄選!秀林鄉長夫妻挪用善款、現金買票遭聲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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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林鄉鄉長王玫瑰(右),以及將接棒參選鄉長的丈夫胡智民(左)涉賄選遭聲押。(民眾提供/王志偉花蓮傳真)
花蓮傳出年底5合一選舉首宗現金賄選案,將轉戰縣議員的國民黨籍秀林鄉長王玫瑰、登記參選鄉長的丈夫胡智民,涉嫌以現金買票,並透過慈善單位挪用地方回饋金辦理餐會,檢方訊後將王、胡、及小太陽基金會負責人徐美玲等3人當庭逮捕,請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外張姓秘書請回,全案朝賄選等罪嫌偵辦。
花蓮地檢署表示,經專案團隊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王玫瑰、胡智民、徐美玲等人均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投票行賄等罪嫌重大,有逃亡、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當庭逮捕並向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其餘被告均請回。
花蓮地檢署呼籲,選舉乃民主政治之基石,攸關國家社會之長遠發展。全民應共同拒絕買票、賣票之惡習,勇於檢舉賄選等破壞選舉公平之不法行為。本署將秉持「有聞必查、有據必辦」之決心,嚴厲查察各項妨害選舉之犯罪,以維護乾淨選風與民主法治。
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廖榮寬昨天表示,檢調共搜索8個據點,追查發現,秀林鄉公所將水泥廠提供的地方回饋金,以公益名義交由小太陽基金會運用,基金會徐姓負責人疑將相關款項轉作胡智民辦理餐敘之用,藉宴請地方人士、選民,涉嫌以公益名義包裝選舉利益輸送。
檢調另查出胡智民等人疑似以數千元不等現金進行買票,另涉及高價贈品等情事,檢調目前正針對資金流向、餐會對象及相關物證進一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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