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卦
💨 剛冒煙
❓
二次加工輾斃默許因為大眾就是共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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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加工輾斃的做法被默許的理由很簡單
因為臺灣有車的人很多(休旅車也越來越多)
大家都希望能夠得到一個主動做些減輕自己賠償價額的事,
即使需要殺死他人、只要克服良心的譴責、稍微漠視一下別人在被輾壓頭部時候的痛苦那就可以讓保險業者為自己負擔大部分的金融還債
"誰沒有車?你能保證自己將來都不會開車撞到人嗎?"
從大車從業者這種行業高風險需要業務的原因天天開車
政府本來就為了豁免業務司機
給他們上了buff
法規本來是形式上加重的
但實質就是減輕
因為:1.開大車專業能力比一般客車不容易
2.資本主、建商對於政權的幫助比一般人更大
因此它有這種誘因讓立法者與政府聯手無動於衷
配合司法無視於
現在原本行業的潛規則
只是現在擴及到了民眾,有樣學樣,因為臺灣有車的人很多。
所以也變成共犯結構
可能7成的人都還是希望到時候事情發生,自己只要轉動方向盤、踩踩油門把事情解決就不必付那麼多錢。
所以其實還是四輪族群對雙足族群在互相殺害(也沒有互相)
那政府又怎麼會真的動手呢?
大部分的人都不承認自己就是護理師被二次加工輾斃的共犯,
因為會反駁我希望肇事者賓士男負責任啊
但其實整個環境默許這種潛規則,就是因為實際上它是允許你這麼做以減輕成本的管道(你不包括每個人,而只是那些開車族,只不過現在臺灣開車的人很多而已)
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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