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矢板明夫俱樂部:這次事件不會讓我退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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矢板明夫粉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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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許多媒體都在討論昨天我在台中遇襲的事件。大家之所以高度關注,不只是因為我被打,而是很多人都感到了恐懼。尤其是嫌犯被查出具有犯罪前科,涉及幫派背景。這樣的人來到台灣,從事暴力犯罪,值得整個社會提高警覺。
我把這類人稱為「香港快閃打手」。他們擁有能夠自由出入台灣的香港身分證。執行快閃式暴力任務:短時間入境、鎖定目標、迅速犯案,然後立即離境。真正策劃、指使的人,卻始終躲在幕後,不必露面,也不用承擔風險。對幕後的人而言,只要花一筆錢,就可能對台灣~~~~~~~~~~~~~~~
社會造成巨大的寒蟬效應。
如果這種模式沒有被及時遏止,今天被攻擊的是時政評論人,明天就可能是政治人物、學者,甚至任何公開表達與中共不同意見的台灣人。當人們開始擔心「說一句話就可能挨打」,受傷的就不只是個人,而是整個台灣的言論自由。
因此,我希望政府正視兩個問題。
第一,不能只把這類案件當作一般傷害罪看待。這種暴力行為如果具有恫嚇公共言論、製造社會恐懼的效果,就應該依法徹底調查,讓施暴者付出足夠的代價。除了刑事責任之外,也應透過民事求償,提高犯罪成本,讓任何人都知道,「打一拳就走」絕不是一筆划算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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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恕刪
就 矢板今天講到了一個重點
為什麼是香港人來犯案?
因為 只要是香港人 在台灣等沒有簽訂引渡協議的國家(or地區 因為他們不承認)犯罪
哪怕你是殺人放火強姦犯毒大規模恐怖攻擊
只要回到香港的土地 (嚴格來說坐上國泰飛機也算)
就完全無罪
對 實際例子 就是陳同佳事件
而修正這個Bug問題的 就是香港的 《逃犯條例》修訂草案
進而引起反送中示威抗議
那時就有說過了 逃犯條例 對台灣來說是好事
抗議不應該完全反對 而是要把送回去的限制加嚴
港府也修正了 比如政治犯等不能送回去
但是港人當時已經失去理性 就是因為討厭中國
對台灣來說 這就變成了犯罪的大型招募廣告
任何人只要想犯罪 只要請香港人來作案
有辦法把他送回香港 對實行犯罪者來說 就沒有任何犯罪制裁的風險
所以這幾年也看到了 港人書店被潑漆 等等
而今天事情的主角 矢板 當初也是那個只因為討厭中國
支持反送中運動 而不想認真讓港府把法律修好的那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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