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熱門
🏛️ 政黑 💨 剛冒煙 📰

翁曉玲提修法:用「數位復活」侮辱死者也可處罰

👤 wu73 (地球是個太空艙) 🕐 Thu Jul 9 05:42:01 2026
▲ 5 推 ▼ 1 噓 → 8 回應
分享
🔔 追這個瓜,別錯過後續
挑下面的關鍵字追蹤——只要 爆了有後續延燒,第一時間通知你

1.新聞網址︰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6-07-07/1045747

2.新聞來源︰

新頭殼政治

林朝億台北市報導

發布 2026.07.07 14:25

3.完整新聞標題:翁曉玲提修法:用「數位復活」侮辱死者也可處罰

4.完整新聞內容︰

藍白於立法院議場前召開記者會,並擺上合成看法,揚言要阻止總統賴清德變成袁世凱。圖:黃建豪/攝https://i.urusai.cc/wmHdL.webp

AI科技進步神速,除已故好萊塢影星方基墨(Val Kilmer)透過數位復活方式「出演」新片外,但「數位復活」也可能拿來侵害已死之人的人格權與名譽權。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林思銘、王鴻薇提案修訂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以電腦合成技術等,犯侮辱死者罪,得加重其刑二分之一。

行政院、司法院擬具「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於 115 年 4 月 17 日函送立法院審議。

立法院法制局則提出審查建議,AI 技術已能透過逝者生前的照片、聲音、影片或社交媒體數據,打造具備其人格特徵的虛擬替身,還能與生者對話互動,形成「數位復活」 (Digital Resurrection),已故好萊塢影星方基墨透過數位復活方式「出演」新片。但若不當使用 AI 科技也有可能形成對死者犯公然侮辱及誹謗罪,自應相應修法加以規範。建議在「第三百十三條之一」增訂第 3 項:「犯第三百十二條之罪而有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六萬元以下罰金。」。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等人則提案,修訂刑法第三百十二條公然侮辱、毀謗已死之人罪,除提高罰金外,也增定「犯前二項之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一、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傳播工具而犯之。

二、以電腦合成或其他科技方法製作關於他人不實影像、聲音或電磁紀錄之方法而犯之」。

修法案由表示,隨著網際網路資訊科技與人工智慧(AI)技術一日千里,利用深偽合成(Deepfake)及「數位復活」(Digital Resurrection)等科技手段產製不實影像、聲音或電磁紀錄之犯罪手法益發逼真。此類數位暴力行為若施加於已死之人,往往真假難辨,對死者之人格權及名譽權,以及遺屬之情感,具有持續性、累積性與擴散性之嚴重侵害,造成難以彌補之重創。現行刑法第三百十二條未能同步將利用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傳播工具,或利用電腦合成等科技方法犯之者納入加重處罰之規範,以懲治此類新興科技犯罪,對於侮辱、誹謗侵害死者名譽,亦未調整罰金刑之額度,顯已不足以因應現代社會之保障需求。5.附註、心得、想法︰

死者之人格權及名譽權?看起來法益主要保障依據還是遺族情感

未來是否還有機會看到豬大哥參選總統呢?

--

看 PTT 原文 ↗ 接著看下一篇 ▶ 翁曉玲提修法:用「數位復活」侮辱死者也可處罰 🍵 八卦 · ▲4▼3看下一篇 →

🍉 更多相關的瓜

同板/同主題,繼續吃
🏛️ 政黑 賴瑞隆:我兒子不是霸凌,只是衝突 ▲163▼100 🏛️ 政黑 藍民代:廣洋當議員為民服務作為彌補 ▲60▼8 🏛️ 政黑 國民黨全部上車挺霸凌挺簽賭耶 ▲70▼7 🏛️ 政黑 稱廣洋不需要退選!陳雪生喊「他會當選」:我們小時候都有偷東西吧 ▲7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