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黑
💨 剛冒煙
🗣️
黃士修這次被提告,勝訴的機率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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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的原委

黃士修在立法院的公聽會上指稱賀立維教授是"冒充清大核工教授"
證據是一個民間的論壇活動公告的講者介紹說他是清大核工教授
目前可以確定的事實是
賀博士過去任職中山科學研究院期間 確實有兼任指導兩位清大核工的研究生論文
國家的論文系統查得到 先後兩位清大核工研究生的指導教授確實有賀立維的名字

有沒有可能賀博士當初提交的履歷資料是寫"清大核工研究所兼任指導教授"
民間論壇的主辦方因為版面的關係把它簡化成"清大核工教授"?
而且有清大校長給的聘書 有指導研究生論文的成果 算是廣義的兼任教授吧
就像公務員的定義都有 最廣義 廣義 狹義 最狹義 不同的定義範圍
況且賀博士當年是中山科學研究院的副研究員的身分去清大兼職
副研究員就相當於副教授 所以受聘擔任指導教授的資格上也沒問題
所以有受聘資格 有受聘書函 有實際指導研究生的論文成果
只是沒有長期固定開課 就被指控"冒充" 這個指控似乎有點嚴重了
這次土條的官司還能贏嗎? 大家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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