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萬安前幕僚涉送中製快篩賄選 二審喊冤遭打臉判更重
1.新聞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
2.新聞來源︰
自由時報
3.完整新聞標題:
蔣萬安前幕僚涉送中製快篩賄選 二審喊冤遭打臉判更重
4.完整新聞內容︰
台北市長蔣萬安於2022年參選市長時的內湖後援會總幹事邱瑞蓮,參選內
湖區清白里長雖以474票落選,被檢調查出以發送中國製快篩試劑方式賄選
;士林地院去年5月依違反公職人員選罷法、醫療器材管理法等罪,將邱瑞
蓮夫妻判3年8月徒刑。案經上訴,邱瑞蓮於高等法院審理時,激動喊冤,
卻遭法官當庭打臉唸出她感謝「兩岸同胞」訊息;高院今改判重,依反滲
透法、選罷法等罪,判邱瑞蓮、陳文中各5年8月徒刑,可上訴。
檢調偵辦發現,邱瑞蓮於2022年5月和丈夫陳文中透過60名人頭輸入中國製
快篩試劑,每人各100劑、共6000劑,以規避衛福部食藥署「進口中國製快
篩試劑超過100劑應申請專案核准」規定,於6、7月間發送給里民。士林地
檢署認為,快篩試劑來自中國福建省平潭綜合實驗區台灣事務工作部(台
工部)的無償資助,因此起訴罪名還包括反滲透法。
士院審理後認為,邱瑞蓮的快篩試劑,透過當地台商協會向廈門一間公司
購入,受到中資無償資助的證據不足,此部分判無罪,不過送免費試劑已
構成賄選罪,利用人頭化整為零輸入試劑亦屬違法,依選舉賄賂罪判3年4
月、擅輸醫材罪判7月,合併執行3年8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
檢方針對滲透法無罪的部分提起上訴,邱瑞蓮夫妻提上訴主張無罪。高院
認定,兩人應論以醫療器材管理法「意圖供應而未經核准擅自輸入醫療器
材罪」,以及反滲透法、選罷法「受滲透來源資助,對有投票權人交付賄
賂,約其投票權為一定行使罪」,並從一重論以受滲透來源資助投票行賄
罪。
至於檢方起訴另指兩人委託黃姓男子等8人利用簡易進口方式,未經核准輸
入快篩試劑共800劑,高院認為,其中兩人並無報關輸入紀錄,也查無兩人
取得這批800劑快篩試劑;檢方另指兩人持快篩試劑向郭姓選民等5人行賄
,但依證人說法,兩人並未與其等直接接觸或請託拜票,無法認定構成行
賄。
高院表示,中國長期以軍事威脅、外交圍堵、輿論戰、法律戰及心理戰等
方式威脅我國國家安全,並滲透我國社會,企圖干預、破壞自由民主憲政
秩序及社會安定,被告卻仍在疫情嚴峻期間,配合中國以無償資助快篩試
劑的懷柔方式,製造國內防疫矛盾、分化國民。
高院指出,被告假借52人自用名義,非法輸入大量中國製快篩試劑,不僅
有害主管機關對醫療器材安全的審核,也對國人健康產生潛在危險;為使
邱瑞蓮順利當選,持快篩試劑向選民行賄,影響投票意向,敗壞選風,妨
害選舉公平、公正。
高院審酌,其犯罪動機、交付賄賂規模、受影響選舉層級及投票權人數等
情狀,改判邱瑞蓮、陳文中各5年8月徒刑,均褫奪公權4年,並宣告扣案手
機、筆電、快篩試劑、名片文宣袋等物沒收。
5.附註、心得、想法︰
蔣萬安的樁腳邱瑞蓮選里長,
收了中國資助的快篩,拿來行賄選民。
結果還沒當選。
不過也因此觸犯賄選、反滲透法。
她與先生一審各判3年8月,
二審又判更重,5年8月!
搞不定司法就這麼慘,
應該向高虹安討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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