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楊文科早知判決結果?無罪聲明標註日期竟是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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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ftvnews.com.tw/news/detail/2026713…
2.新聞來源︰
民視新聞
3.新聞標題︰
快新聞/楊文科早知判決結果?無罪聲明標註日期竟是7/10
4.新聞內容︰
即時中心/徐子為報導
新竹縣竹北市的建案「豐采520」,自2022年起連續發生道路天坑、崩塌等事件,2023年4月更有1台特斯拉摔入大洞中,引發社會關注;檢方認定縣長楊文科涉嫌圖利建商,將他起訴,新竹地院原訂本月10日審結,卻因颱風攪局,延至今(13)天宣判,結果新竹縣長楊文科一審獲判無罪,判決結果曝光後,媒體火速接獲楊文科的無罪聲明全文,不過文末日期卻載明7/10,引發外界質疑楊是否提早得知法院判決結果、判決結果提前外洩?
新竹地檢署認定國民黨籍縣長楊文科,涉嫌護航建商「豐邑建設」,多次以該集團的看法為主,未依法律行事,才會造成多次崩塌,有圖利、貪汙之嫌,於2024年7月份正式起訴涉案12人,並建請法院對楊文科判處十年以上重刑。不過楊文科否認犯行,強調全案均依法行政,主張無罪。
據了解,楊文科以下聲明是由其幕僚團隊私下傳給媒體記者,至於是否為提前寫好2個版本,因延後判決,結果出爐後未進一步更正日期,或有無判決提前外洩,則有待釐清。
以下為楊文科聲明全文
竹北天坑案的一審判決結果出爐,法院基於事實與證據,宣判無罪。這份判決,終於洗刷了這陣子以來的莫須有指控,也還給我和縣府團隊一個公道。
天坑事件發生後,造成居民不安與公共安全危機。身為縣長,我責無旁貸,該檢討的行政程序我們深切檢討;該追究的工程與建商責任,縣府團隊也絕對追究到底。這一點,我從未迴避。
面對公共危機的積極處置,絕不應被跳躍認定為圖利;嚴格要求建商扛起責任的過程,更不容被抹黑為護航!誠如法院判決所明鑑:我絕對沒有收受任何不法利益,沒有與建商有任何利益交換,更沒有任何個人私利。
過去總有人栽贓我護航建商,如今司法已經釐清真相,我們不妨再次用客觀的證據說話。當時縣府要求建商復工,就必須跨越我們設下的「四大嚴格門檻」,缺一不可。
第一、結構安全必須「零疑慮」:我們不聽建商片面之詞,強力要求必須由第三方具公信力的「台灣省結構工程技師公會」進行嚴格鑑定,確認地下室鋼小梁挫屈事故原因,並保證新建建物結構已毫無安全疑慮。
第二、周邊道路必須「全穩固」:針對民眾最擔憂的道路安全,我們要求「路基改善」必須確實完成,並經「臺北市土木技師公會」進行道路崩塌調查及安全鑑定,確保現況道路完全處於安全穩定狀態。
第三、環境監測必須「三方共識」:我們不容許建商球員兼裁判!監測方案必須委由包含社區代表在內的三方委任技師確認,在完全達成共識後嚴格執行,隨時盯緊周遭環境變化。
第四、鄰損賠償預存「1億元鄰損賠償擔保金」:為了確保周邊受損住戶的協調與賠償權益,我們祭出鐵腕,要求建商必須拿出高達新台幣 1 億元作為鄰損擔保金,而這筆鉅款也已在 113 年 12 月 19 日實實在在地匯入新竹縣府專戶。
試問大家:
真正護航建商的人,會主動把案件移送檢調偵辦,接受外部最高標準的檢驗嗎?真正放水建商的人,會強硬扣住 1 億元的真金白銀作為擔保嗎?真正急著讓建商過關的人,會設下這四大嚴苛標準,讓建案歷經 600 多天的停工與反覆嚴審,才終於進入復工程序嗎?
公共安全不能打折,司法正義同樣不能打折。感謝法官明察秋毫,沒有因為社會情緒的高漲或有心人士的惡意操作,就讓勇於任事的行政判斷遭到不當的刑事化。
過去這段時間面對抹黑與造謠,我堅持努力做事,相信清者自清。今天的無罪判決,證明了真相不會被謊言掩蓋,正義終會彰顯。
謝謝所有在風雨中依然關心我、相信我的朋友。我為新竹縣努力不懈的心,從未改變,未來也會更加堅定!
鐵腕把關、絕不退讓
司法明鑑、真相大白
無私無我、無愧於心
楊文科
2026.07.10
5.附註、心得、想法︰
楊文科好厲害阿,已經提前知道判決結果了啊!
真是神機妙算啊,但是別忘了啊,工務處長江良淵判6年6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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