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客根本是制度侮辱者
估狗"課責"兩個字得到的答案
「課責」(Accountability)是指組織或個人必須為其決策、
行動與結果向相關權力來源(如上級、議會或民眾)報告並接受獎懲的制度與過程。其核心包含四個要素:誰該負責、向誰負責、為何負責以及如何負責。
課責的類型與實踐機制在現代民主政治與公共行政中,
課責機制主要分為以下幾個面向:
政治課責:透過選舉、議會質詢或公投,
由政治人物(如政務官)為其施政結果或執政缺失向大眾交代及承擔政治責任。
法律課責:要求官員或公務員遵守正當程序與法定規範。若違法失職,
需面臨刑事、民事、國家賠償或懲戒處分。
行政課責:公務體系內部的層級監督,透過考績制度、行政懲處或績效考核,
確保行政人員依法行政且不浪費公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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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行政上出了事,
本身就會有制度追究責任,
該懲處的懲處,該懲戒的懲戒,
民選首長也有議員會追究他的責任。
但其中,
我沒有見過首都市長向政府課責的,
因為你他媽的就是政府,
你是被課責的對象,
而不是課責的人好不好= =
你還當自己是民意代表啊?
你除了向市民負責,
也可以對台北市的屬官課責,
下面有人沒做好就懲處或送懲戒嘛,
自己監督不周就挨議員罵嘛,
市長綜理市務,
唯一就是沒有權力向中央課責,
你娘的當立委人事政風都死人啊= =
立委就可以抓下行政院長,
各部門真的有失職也有考績委員會處理,
嚴重的高官送監察院,
制度本身就在那。
今天偏偏有個大聰明,
有制度他不用,
他要用它存在感最強烈的方式帶頭上街遊行啦!!!
阿扁、阿北,我終於見到超越你的天才了,
或者說台北市長專出天才,
繼前幾天說要廢監院干涉了一下憲政,
今天又很掉價的以一個實權市長的身分發動了一個沒有絲毫意義的遊行。
這行為根本是中華民國憲政史上的恥辱,
市長不想著把家管好整天盯著別人家。
只想告訴他想當總統也得循序漸進,
課責制度在那你不用偏偏烙人散步,很熱,真的。
想想遊行時喊口號 院長下台!!! 迷之聲:去找立委阿傻逼
總統道歉!!! 迷之聲:我做什麼了我就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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