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就「斷網?半小時」講的天崩地裂似的!
不知道某些 藍白粉在噴什麼
國軍漢光演習將於8月5日至14日展開,其中的城鎮韌性演習將首度演練斷網,中部縣市10日、北部縣市13日下午的演習期間,行動電話上網會受阻。決策引發質疑。
郭雅慧表示,此次演練並非「斷網」,而是採取網路降速方式,模擬天然災害、大規模網路攻擊等情境,演練將測試當行動通訊受到影響時,能否順利切換至固網、Wi-Fi及其他備援通訊方式,讓政府各部門及民眾熟悉應變流程,強化跨機關協調能力。
就國光演習,新加入一個網路降速半小時
講什麼 妨害言論自由、為了日後戒嚴
→ dodomessage: 42樓突破盲腸了!確實是日後民進党 1.160.67.53 07/21 08:52→ dodomessage: 箝制言論自由的戒嚴演練 1.160.67.53 07/21 08:52還有人講什麼
為什麼南部就選早上,不用限制網路
北部、中部就選下午,要限制網路
不是啊… 國安演習選上午不是更麻煩嗎…
你真的要上午演習喔…
9點到下午一點半,台北股市要開盤
怎麼可能選這個時間斷網
正常要躲演習就躲在室內, 不要在外頭逗留啊
難不成你都不會閃開喔...
半小時不用行動網路,你真要用不會用 Wifi嗎…
為什麼半小時的限速, 講的天崩地裂似的!
比起來,PTT關機一天才嚴重好嗎?
說到「關機」,時程上也快了吧...
但在此之前,還是得說在行政院記者會上,有關當局提供的說法,基本上又不是「臨陣磨槍」的狀況:
https://i.imgur.com/GEQWwpX.jpeg https://i.imgur.com/06E1Iky.jpeg
https://i.imgur.com/N6t3Ofm.jpeg https://i.imgur.com/BfLB2uo.jpeg
https://i.imgur.com/JVP4iTt.jpeg https://i.imgur.com/bGPQRhD.jpeg

李發言人:
通訊是國家韌性的重要命脈,在面對天災、大型網路攻擊以及複合式災害,都可能造成通訊資源受到影響。因此今年的城鎮韌性演習,參考了日本、韓國、北歐等民主國家的經驗,首次加入大規模行動網路降速演練,目的在模擬極端情境,驗證政府在有限的通訊環境之下的應變能力,以及宣導民眾如何準備通訊的多元備援手段,更加提升全民居安思危的韌性意識。
本次城鎮韌性演習規劃在中部以及北部共十四個縣市實施防空以及行動網路降速演練。中部是八月十日下午二點半到三點,北部則是八月十三日下午二點半到三點。這次的演練不是斷網,而是降速,基本運作包括語音通話、簡訊以及文字傳輸都正常使用;降速部分則會影響較高的流量服務,例如影音串流、視訊通話、行動支付跟雲端同步等,希望透過網路降速演練建立國人通訊備援的應變能力。
此外,演習期間政府將確保重要的公共服務運作不中斷,包括醫療機構的通聯服務、交通運具的正常營運,以及一一九、一一零通話順暢等。院長也請各業務主管機關確實落實演練期間的備援通訊方案,並確保國人的安全以及社會的正常運作不受影響。最後院長請通傳會持續與三大電信業者、相關部會及各地方政府共同合作,確保技術對接以及演練後系統能夠迅速復原。同時落實各管道的宣導,尤其是對於演練相關錯假訊息的及時澄清,並妥善規劃災防告警細胞廣播服務(CBS),在演習的前、中、後發送相關提醒及指引。在確保社會衝擊最小、防護效益最大化的前提之下,透過本次演練提升我國整體通訊以及社會防衛韌性。
記者問答:
經濟日報:
二、NCC人事案有三名委員月底任期屆滿,若委員人數不足,下半年iPhone等新機上市是否會影響形式認證進度?
陳代主委:
答案是不會受到影響,可以如期上市。NCC與國內驗證機構(如經濟部電檢中心)簽有三年期的行政委託契約。只要在契約有效期間內,搭配我國與美、加、新加坡等國簽訂的APEC相互承認協定(MRA),測試報告在國外做,台灣驗證機構會依審驗辦法直接做認證。依Apple 過往慣例,新機審驗認證已在進行中,短期內不受影響。
聯合報:
簡報引用《民防法》、《電信管理法》、《災防法》及《防空演習實施辦法》,外界質疑政府有何法律依據可以在平時對網路進行降速甚至中斷服務?
陳代主委:
法律依據脈絡如下:
一、《民防法》第二十一條
為減少空襲時之損害,國防部得會同有關機關實施防空演習,命令實施疏散避難與交通、燈火、音響及其他必要之管制;……
二、《電信管理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
為預防或因應災害防救或動員準備,各相關主管機關依其主管法律規定,得指定電信事業採取確保通信之必要措施或設置應變相關設施。
三、《災害防救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第二十五條(第一項)
為有效執行緊急應變措施,各級政府應依權責實施下列整備事項:……二、災害防救之訓練、演習。
各級政府機關(構)、公共事業、公、私立學校、急救責任醫院、團體、公司、商業、有限合夥,應實施災害防救訓練及演習。
四、《防空演習實施辦法》第十一條、第十二條
防空演習得就下事項,擇一或為全部之演練:……三、交通、燈火、音響及其他之必要管制。
防空演習實施時,演習地區內之各級政府機關、部隊、學校、團體、公司、廠(場)站及民眾,均應配合防空演習並接受主管機關及協辦機關有關防空演習命令之管制及演練。
這講明了就是有法律根據,但偏偏要配合國台辦的敘事方式,這誰聽了不會狂笑不止、懷疑背後動機?
而且也不是沒有配套措施(固網、無線網路等),搞得好像出了大事一樣,說真的,先查證了再來嘲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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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羨人間琢玉郎,天教分付點酥娘。
盡道清歌傳皓齒、風起,雪飛炎海變清涼。
萬里歸來顏愈少、微笑,笑時猶帶嶺梅香。
試問嶺南應不好,卻道:此心安處是吾鄉。
——【北宋】蘇軾《定風波・南海歸贈王定國侍人寓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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