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民進黨追殺柯文哲 陳智菡點名吳乃仁:欠1.7億已定讞還上酒家怎不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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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完整新聞標題:批民進黨追殺柯文哲 陳智菡點名吳乃仁:欠1.7億已定讞還上酒家怎不追?
4.完整新聞內容︰記者方炳超/台北報導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不服監察院認定違反政治獻金法,遭罰240萬元並沒入5567萬餘元,提行政訴訟及聲請停止執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22)日開庭,監察院主張柯意圖拖延時間以利脫產。民眾黨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今批,週三開完庭之後,風向操作又開始了。民進黨執政下,不只是選擇性執法,還違法執法,明明刑事還在審理、行政機關就搶先開罰、準備強制執行。這就是典型的未審先判、刑未定而罰先行,一邊寫劇本做政治操作,「這一套窮凶惡極的垃圾嘴臉,你們還是拿去對付欠國家1.7億還整天上酒家吃米其林的賴清德恩師吳乃仁吧,他定讞了。」
陳智菡表示,一下放新聞說柯文哲惡意脫產,一下用不敢具名的官員放話說「國家討債集團」要全面出手,要搞到柯身敗名裂、搞到柯無法生存甚至寸步難行,標題還下禁奢令,全民可檢舉。根據風傳媒報導,某執行署官員透露:「對柯文哲追討債務期間,一旦對柯文哲發出禁止命令,柯文哲在年底大選的競選期間,就不能搭乘飛機、高鐵等交通工具趴趴走助選,只能搭乘一般汽車,『風塵僕僕地』到各地,住宿或是集會更不能選5星級旅館。」執行署官員說:「即使有柯文哲的支持者自願提供高級轎車或開總統套房給柯文哲,柯文哲都不能接受。」
陳智菡說,這篇官員放話幻想文,是在自證違法,因為根據現行中華民國《行政罰法》第26條第1項:「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者,應優先依刑事法律處罰。」講白話就是三件事:刑事優;先未定讞前,不應先行政處罰;同一行為,不得重複處罰(禁止一罪二罰)。
陳智菡痛批,民進黨執政下,不只是選擇性執法,還違法執法,明明刑事還在審理、行政機關就搶先開罰、準備強制執行。這就是典型的未審先判、刑未定而罰先行,一邊寫劇本做政治操作。執行署要執行的「罰款」,罪名來自監察院把給柯文哲的政治獻金直接定性為柯文哲「侵占」、把柯文哲相關的商業活動無限上綱成違法募款,根本就是創造出來的莫須有之罪,還在上訴就要抄家,狗官是兼職在當土匪嗎?公然搶劫還沾沾自喜給媒體獨家?是在急甚麼?怕甚麼?怕柯文哲到處助選翻掉 民主進步黨?
陳智菡批,看報導如見歷史,這些官員家裡是不是世代當官?「你曾曾曾曾祖父是不是姓秦名檜?搶著發12道金牌追殺」,以為不能搭商務艙、住飯店柯文哲會很痛苦嗎?「拜託,柯文哲根本不搭商務艙,他連最老舊的廟宇香客大樓都可以住的很開心。這一套窮凶惡極的垃圾嘴臉,你們還是拿去對付欠國家1.7億還整天上酒家吃米其林的 賴清德恩師吳乃仁吧,他定讞了。」陳智菡最後嗆,「不敢嗎?笑死人國家討債集團,7414!」
5.附註、心得、想法︰
近期柯文哲案開庭
監察院主張,柯文哲有意藉訴訟拖延時間並轉移財產,目前名下已無不動產
而台灣民眾黨則表示均依法辦理、公開申報,無隱匿、脫產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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