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名為變態的神父:民進黨太聖母論很奇葩
我只看最後一段
就是又在吹捧要多黨
就是很多人被啥小多黨這個觀念給綁住了
不去看內容 不去看政治人物表現
就是因為多黨去選出了一個民眾黨這個角色
才會有這個局面嗎
他內文我看起來就是要多黨阿多黨才是對的
我會笑鼠
不去看個人行事風格 跟 內容
盲目的要多黨
不是也是一個極端嗎?
多黨從有民眾黨出來後的表現~就已經被破壞了
應該說被黃國昌這個人破壞了
就單純為了輪流執政跟多黨這個方向~發展出來的文章而已
就是個極端
但為什麼會有多黨這個觀念?
你也完全沒有提
你只是紮了一個這樣的稻草人
說別人不看個人行事風格跟內容
然後說,我們不能只看多黨就支持多黨
沒有進行任何的分析
就我的角度看
台灣兩大黨都是剛性政黨
雖然也會偶爾有少數比較不聽話的
但多數都是跟黨的意志走
因此
你說要看個人的行事風格與內容
其實就執政而言,不會太凸顯
反而是黨性會被叫高程度的凸顯
且如果你要只看個人行事風格與內容
那就表示你基本是藍綠白甚至加上過去的台聯與新黨
只要符合你標準的政治人物你都會投
但我相信
只要你稍微檢視一下自己過去幾十年的投票經歷
你就會發現
投來投去大概也只投一個黨而已
那回頭講多黨
多黨的主要講的是核心理念的差異性
譬如
國外有所謂左派或右派政黨
這是最基礎的路線分別
而其中有更小的更細緻的路線差異
就好像我本人支持多元社會
但我不見得支持那種激進的DEI
我認同每個人可以自由的選擇自己的性別
但我不認同沒有作變性手術僅靠自我認同就可享受該性別的法律與社會規範
但如果只有少數政黨
我們只能在大路線上進行選擇
在小路線上可能就會被全部綁架在一台戰車上
一些較少數的聲音可能被掩蓋
甚至,是較多數的聲音被掩蓋
別說不可能
就講廢死好了
台灣廢死支持者是少數
但台灣廢死卻是顯學
明明刑法明定死刑刑罰,法官也三審甚至多審定讞
結果一個法務部長不想執行死刑
他就可以完全沒有任何條件與限制的卡住死刑執行
讓一堆判決書上沒有無假釋無期徒刑的人犯
遭受判決書上沒有的刑罰
所以多黨這種概念
才會有人被吸引
才能真正說服到一些人
如,我支持人權
但我不見得支持廢死啊
或,我支持廢死
但我同時要求無假釋無期徒刑的配套啊
要求完善的社會安全網配套啊
要求良好的精神醫療配套啊
而不是甚麼都沒有,就硬要搞實質廢死
甚至連法律都不修啊,幹
但坦白說我也能完全理解你的想法
覺得台灣的多黨沒有用
事實上
我也這樣覺得
很奇怪嗎?
其實不奇怪
因為台灣的所謂多黨是假多黨
一些細微的路線之爭
小黨完全沒有任何的爭取能力
大黨需要時
就禮讓知名度較低,形象相對清新的小黨出來
支持他們換取席次
不需要時
自家人還有這麼多人要安排
哪有空理這些核心圈外的小黨人士?
而小黨人士有些為了政治理想
有些則是單純貪圖權力
有點戰績之後,就脫離原本自己的小黨
直接進入大黨之中當官,當立委
接續前面的剛性政黨特色
結果還都是黨的聲音,黨的形狀
講白了
看起來是多黨
但實際上還是兩大黨
然後賽局理論就出現了
因為支持者票源分散跑去支持小黨
就有可能讓相近路線的大黨失去席次
進而失去立法權,甚至執政權
那就是罪不可赦
再怎麼樣,大黨的路線還是跟自己比較靠近啊
怎麼可以讓另外一個垃圾執政哩?
所以還不如繼續投兩大黨,效益更好
安全係數更高
雖然還是對兩大黨有所不滿
但總好過給對方贏去
邏輯大概是這樣
所以簡而言之
多黨在台灣大概還是沒銷路
仍就是被兩黨拿來擦屁股的遮羞布
除非小黨們能走出自己的路線
那結局也只是變成三條路線的三大黨
而不會是多個小黨林立共同執政的狀態
啥,你說小黨帶種敢幹大黨就有機會?
譬如走更獨,更統?
剛好現在兩大黨都往中間靠攏,不敢碰統獨
是,邏輯上是
但你要先考慮,被眷養習慣的動物,野放的難度是很高的
呵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