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總統聲音還幫護航!蔣萬安被反問:可
別鬧了
真的別鬧了
判斷事理,有是非。不是看一兩個人、
一兩個個案怎麼說,怎麼回應。
管他蔣萬安是誰,
中華民國如果是民主國家,或說要當一個民主國家
政治人物的聲音、影像,只要不是非法目的用途------有哪些呢?
1、商業詐欺,白話講就是「拿去騙錢」
2、搞色情效果的裸露內容
其他就是不能夠在選舉要投票前散布的特殊規定
除此之外的任何只要是表達政治上的不滿,
就算他什麼錯都沒犯、我就是單純不爽他當
總統或者行政院長、市長、立法委員等職位,
意圖就是要醜化,意圖讓大家討厭他心生反感
這就是政治性言論,沒錯!這就是政治性言論,
因為你是因為這個政治人物的政治性的關係
才去弄他她,若他不是政治人物你就不會想
弄他。
因為民主精神就是要讓你,你、你還有你
不管你是誰,支持哪個政黨,
對於政治人物可以毫無顧忌的只要
合法範圍(屬於政治性言論)+
符合消極的要件(非商業詐欺,非色情內容)
完全一視同仁,一概不予保護政治人物的人格法益,都必須當作民主精神下的提供給人民
使用的工具、消耗品
都可以受到憲法第11條言論自由的保護。
蔣萬安不知道是哪裡沒搞懂,
為受虐幼兒園打廣告,只要非商業詐欺、
非色情內容,你醜化他,為了讓人
覺得他就是替一個位於台北市的幼兒園
會虐兒的,你因為他是市長,你認為由於
他管理台北市幼兒園不夠好,所以想表達
蔣萬安等於在替虐待兒童的幼兒園發聲、
支持,因此利用AI深偽他的聲音來表達
這個想法。確實完全是政治性言論,須
合理受到中華民國憲法第十一條關於言論自由,以及
大法官釋字第509號關於政治性言論等
的保障。
可見蔣即使讀過法律,自己是什麼國外律師,
對於到底怎樣叫言論自由,不夠有概念。
這就是民主沒有真正深入心裡,法律的法條
就不能夠帶給他們何時才是真正使用它對的
時機。
再一次總結:
就是非常簡單的一個概念
.
民主國家,政治人物的聲音影像
被醜化
被惡搞
被亂來 就是要表達討厭你
純粹的討厭,也沒關係
因為 他們是政治人物
他 們 是政 治 人 物 想成一個階級
出來當政治人物,這就是逃不了的
無論你是什麼顏色,是為台灣好 為 台灣壞
都來被惡搞 就像贖罪一樣
原罪!那是你選擇當政治人物的原罪
沒有大法官或者是法官或是檢察官甚麼官都救不了你
乖乖被人民惡搞吧 蔣萬安
這就是一個民主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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