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廷瑋徐巧芯 是不是想用電競協會養網軍?
2024年4月2日成立大會,推舉羅廷瑋擔任會長
副會長是徐巧芯、張啟楷、張智倫、廖偉翔、羅智強
顧問林為洲、連勝文,還有台灣電競協會施文彬、Beyond Gaming薛弘偉、4Gamers執行長黃智仁等產業界代表。
沒想到你的破邏輯讓你從這堆對的資料,推出錯的結論。
主管機關叫運動部,不是體育部,你連這基本都能搞錯。
你那「中央政府無法在體育部的框架下完成這些專法訂定"應"負責的法律義務」整段是充滿破洞的空殼。
李洋說運動部已經在2027年度預算編列3千萬元推動電競,用途包含六都爭霸賽、國光獎章、轉任專任運動教練、名古屋亞運電競培訓。
電子競技業早在《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4條第6款就是法定運動產業了,2017年蔡英文任內修的。法源、預算、編列權在行政院
審查權在立法院
這部基本法過不過,跟那3千萬怎麼用一點關係都沒有。
你說專法是花錢的,這門早在2017年被民進黨政府打開,你是故意不說,還是不知道?2017年開門,2019年4月左右,就有個人叫蔡英文不要用網軍攻擊他呢XD好不好笑?
來點高中公民補充資料
綱領性立法只寫「主管機關應納入計畫」,不用寫金額、不用寫受補助對象、不用寫撥付程序。要撒錢得另立獎補助專條,或走年度預算。你拿第五條的「應」字當成金流依據,等於看到《消防法》寫「應辦理宣導」就說要養消防網軍。看不懂的人回去翻翻高中公民補充資料。
關於電競產業的行話
電競的資料分析,是選手數據跟比賽
資通安全,是賽事反作弊跟平台防護
賽事製播,是轉播技術
數位發展部的書面意見也是用「網路環境、資通安全、創新應用」在回應,講的就是網路品質跟資訊安全。
顯然完全暴露你不知道這個產業在幹嘛。 外行人說外行話^_^
你這句「期貨型飼料」...沒有決標公告、沒有預算科目、沒有金額、沒有受款人,什麼屁都沒有。
全文靠一串雜七雜八的「包不包含?」把舉證責任丟給對方去證明否定命題
能看懂這意思嗎?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啊。你應該負舉證責任欸,這不用我教吧?
促進會的顧問群有4Gamers執行長,成立大會出席名單裡還有鍇睿行銷的執行長,這些是實際會投電競標案的媒體與行銷業者。再加上前述幾個政界人士的名字。
這些有名有姓有職務關係,不用你在那瞎bb搞任何陰謀論。
預算法第62條之1明文,各機關於網路媒體(含社群媒體)辦理政策宣導,應標示為廣告並揭示辦理機關名稱,不得以置入性行銷方式進行。
你一張嘴要抹的「養網軍」,法律定性就是置入性行銷,早已明文禁止。怎麼,這又沒看到了?你當北檢都瞎了不會去查這種顯而易見違法?連你都看到了,北檢看不到?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更直接說穿了
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不得與其服務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為補助或交易,例外情形須事前揭露身分關係、事後主動公開。
還有審計部在卡憑證,看你怎麼用政府的錢。
我直接問你
1.主導立法、主導排審、主持產業團體,三個身分疊在一起,未來補助流向該團體成員時怎麼迴避?
2.綠營電競人才要怎麼加入這個藍到不行的組織?
3.這錢要怎麼養網軍,這每一筆進出帳,審計部有法定權限逐筆核到憑證,你覺得他們民進党政府底下的這批審計人才和各地檢都是吃素的嗎?
你先別急著去買滷味,簡述一下上述3個問題的答案就可以了。
再看看你那篇底下只看id就推的瞎推仔...
實在懶得理他們容不容易被帶風向XD
你們有本事的,可以來回答一下文末3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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