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新加坡生活四年」 議員參選人:誰比我更有資格談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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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聞來源︰旺旺中時丁世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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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鞭刑公投」成案,廢死聯盟在臉書發文痛批是殘忍酷刑,國民黨台北市議員參選人賴苡任反駁,他在新加坡念書生活四年,誰比他更有資格談鞭刑?他也列舉五大理由,強烈支持鞭刑!
立法院14日院會處理國民黨及民眾黨團提出的公投案,由國民黨立委洪孟楷發起針對性侵、詐欺、兒虐三類犯罪的鞭刑公投,最後以52票贊成、51票反對通過。
廢死聯盟在臉書發文痛批,鞭刑是以公權力故意施加肉體痛苦與羞辱,已跨越國際人權法禁止酷刑及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處罰的界線,且多數決不能使原本遭國際人權法禁止的刑罰重新取得正當性。
對此,台北市議員參選人賴苡任在臉書質疑廢死聯盟「你們怒屁呀?」,他在新加坡念書生活四年,誰比他更有資格談鞭刑?他強烈支持鞭刑,理由是台灣的司法不能繼續縱容詐騙犯,人民已經給過政府機會了,讓政府成立「打詐國家隊」,但結果卻是失能失效。
賴苡任提到,過去三個月,他在地方走訪拜訪里民時,基層人民的聲音告訴他,「要鞭!一定要鞭!」但就是有一群人,總是站在廣大人民的對立面,口中談理想,對於國家進步沒有任何幫助,助紂為虐!賴苡任也一一反駁廢死聯盟反對鞭刑的五大理由。
一、鞭刑侵犯憲法保障的身體權與人性尊嚴:賴苡任質疑,押人取供、違法羈押沒有侵害身體權及人性尊嚴嗎?
二、公投不能授權國家實施公約禁止的刑罰:中華民國是兩公約締約國嗎?
三、鞭刑缺乏可靠的犯罪嚇阻實證:還沒鞭就說沒實證,你們有去研究過新加坡的治安及犯罪率嗎?
四、影響跨境司法合作外國可能拒絕引渡:你們知道每年有多少新加坡海外罪犯被引渡回新加坡嗎?在東南亞抓到的詐騙犯,會因為台灣有鞭刑就不引渡回來?
五、違反醫療倫理不人道:政府壓榨護理師,青鳥莫名其妙檢舉蘇一峰醫師就很有醫療倫理?
賴苡任更質問廢死聯盟,一堆人被詐騙後家破人亡怎麼沒看你們憤怒?一堆人因為酒駕毒駕撞死警察你們怎麼沒怒?一堆人虐兒毆打小孩性侵甚至殺人怎麼不怒?他強調,他強烈支持鞭刑,也把支持鞭刑寫在政見裡,他在一個有鞭刑制度的國家生活四年,誰比他更有資格談鞭刑?
5.附註、心得、想法︰
邏輯融洽,自成一體,相信能說服大眾
呼籲各政論節目都應邀請最有資格討論的賴參選人分享
但本篇論點中,似乎未提及我國有兩公約施行法?
又除新加坡外,其他國家是否也被納入實證研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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