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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眼/2公投案被否決 立院應審視自身角色

👤 linhu8883324 (江流曲似九迴腸) 🕐 Sat Aug 29 07:45:11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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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聞網址:

https://udn.com/news/amp/story/6656/9720964

2.新聞來源︰

聯合報

3.新聞標題︰

新聞眼/2公投案被否決 立院應審視自身角色

4.新聞內容︰

2026-08-29 01:41 聯合報 本報記者陳熙文

中選會公布公投審議結果,僅「廢除非核家園」一案通過,鞭刑和交通罰鍰專款專用兩案遭否決,可說是守住了公投的底線,也重新讓立法院審視自身的角色。

我國憲法既然設計立法院的代議制度,由人民投票選出民意代表來制定法律,並監督政府,國家政策的決定就應該循憲法所賦予的機制來運行,只有在特殊情況下,像是社會意見分歧、國會難以議決,才會直接訴諸民意;否則許多提案都要公投,國會將失去原本存在的意義。

這不只是民主運作的效率問題,更是原則問題。人民將其信任託付於立委,期盼代議士真的能代表民意,為人民服務,立委就應該窮盡一切方法在國會中體現民意,更是帶著人民的期待進到國會,反而把簡單的決策又交還給人民。

以交通罰鍰如何運用為例,這豈不是修法就能解決的事情?如果在野黨當真期待交通罰鍰專門用來改善道路安全,那可以呼籲、協調行政院提案修法,也可以由黨團提案修法,又或者立委自行提案修法,許多途徑可以達成的目標,卻非得要勞師動眾、花費人民的納稅錢來辦公投,可說是貽笑大方。

公投是處理立院無法處理的政策,是當國家站在分岔路上,決定未來方向手段,別勞民傷財把公投玩小了。

如今,中選會對公投審議的結果出爐,若是在野黨團或立委仍有意要推動相關提案,都可以在立法院直接修法,不必再繞了一圈,等待公投結果出爐,何況提案若是有機會順利通過公投,最後結果又是回到行政部門,甚至是國會自身又重新走一遍立法程序,更加曠日廢時。

5.附註、心得、想法︰

就連聯合報都看不下去了啊,能夠用立法解決的事情!

何必花費人民的納稅錢來辦公投,你們是不是曲解公投的意涵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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