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的學區好像也在燒 不會連這也有特權
政黑板已經很多人呼籲不要打學區這題了。
不管要打要護,
要打對點,
用似是而非的東西來講結果就是都迷糊帳。
※ 引述《sunyeah ( 湯元嗎)》之銘言:
: 其實我也搞不清楚他到底怎麼滿足
: sunyeah: 不是說入籍日不對嗎
借戶籍的才要考慮什麼父母一人或是父母兩人同一戶籍。
不對,
雙方設籍優先於單方設籍,
雙方設籍內又以有權狀者優先,
有房產的一樣要考慮父母雙方的戶籍,
有房屋權狀但有一方不在戶內那個是優先條件的例外規則,
今天就算你有權狀,戶籍亂掛一樣是刷下去的。
「直系二等親有房產權狀」優先於借戶籍。
一大堆人都把規定搞錯了。
父母/祖父母有權狀就是第一順位,只有龍年有第一順位不夠塞的問題。
因為每年要擠進來的人數都不同,所以每年規定都不一樣,
不對,
那個是結果,
必須澄清規定這十幾年來應該都沒有改變,
變的是每年報名的學區內設籍學生人數、其中雙or單方設籍的人數、雙方中符合優先序位的人數有多少等等,新生兒多的那年在學生要入學的時候要排序的人多,
能排到前面的人數相對也會比人少的年多,
所以對學校來說每年的規定都一樣,
對家長來說每年的結果都不一樣。
額滿學校不容易進、看起來快關門的學校容易進,
用的都是同一個規定。
但順位是不變的,權狀一定最大,再來才是借戶籍。
是在『在雙方家長都共同設籍』這一群組內,
且取得權狀、入籍時間也要注意,
只有單方設籍又不符合雙方設籍優先條件那條例外時只比時間。
所以「學區房」才那麼貴,貴到靠北。
他媽的金華國中的學區房硬是比週邊貴了一大截。
萬安他爸章孝嚴在大安區有房,章孝嚴是萬安兒子的直系二等親。(政黑點)
就這麼簡單而已。
也不是那麼簡單,
在他入學那階段,
如果 萬安的戶籍是在中山區,
那他必須:
1.母親和小孩設籍的大安區房子必須在該國中學區內
2.大安區的房子權狀屬於 萬安夫妻or他們的父母,如果那時已脫產、或轉給其他兄弟姐妹就不行。3.父親設籍中山區的房子在他們or父母名下
以上都符合他才能被視同雙方設籍的優先序位裡面的例外。
(官舍有等同權狀的效力,但跨區的官舍怎麼認定就不曉得了)
這是他用上述那套北市入學辦法保證進入額滿學校的唯一方式。
如果不是用那套辦法,
大概就只剩上級主管機關給學校公文指示收某某人這條路了,
這個對學校來說很討厭,
但因為有上級公文作為依據所以也合規定。
所以如果他想自清,
要嘛提出權狀證明他就是優先序位,
要嘛那間學校那一年沒滿到要所有人都雙方設籍,
而他兒子在學區內設籍的時間又比最後一名入學的人早(這個時間問得到),
如果都不是,
那就只有公文收人了...
*僑生好像有另外的辦法配合?
ps.
我家也常被問能不能借戶籍,他們小孩要讀明星國中。
還有那種二十年沒聯絡的大學同學打電話來問的,通通一律拒絕。
我就冷血不講情面,想要唸明星國中自己去買學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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