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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張降低軍人投共刑期?翁曉玲反批混淆是非、惡意下標

👤 Pietro (特務P) 🕐 Mon Sep 7 22:23:49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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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聞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10930/9740069

2.新聞來源︰

聯合報

3.完整新聞標題:

主張降低軍人投共刑期?翁曉玲反批混淆是非、惡意下標

4.完整新聞內容︰

主張降低軍人投共刑期?翁曉玲反批混淆是非、惡意下標

2026-09-07 20:18 聯合報/ 記者

鄭媁

/台北即時報導

行政院會去年通過五部國安修法草案,擬剝奪投共軍人退休給與,嚴懲效忠中共的不肖軍人,並納管立委赴中須經許可。有媒體報導指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在審查「陸海空軍刑法」時,以言論自由為由,主張降低刑期。翁曉玲反批,如果不忠言論罪是投共罪,目前陸海空軍刑法已有處罰投敵罪,賴政府何必畫蛇添足、重覆立法?

翁曉玲批評,相關報導惡意亂下標,混淆是非,不僅法律和國文素養不足,就連基本的邏輯思維都有問題。首先,現行陸海空軍刑法第24條早定有「投敵罪」和「降敵罪」,而且處重刑。此次賴政府所提修法事涉「軍人對敵人為效忠之意思表示」,主要參考美國法上的軍人不忠言論罪,擬於前述條文增訂一款「不忠言論罪」。

翁曉玲指出,「不忠言論」本質上屬於「表意行為」,與實際上的投降、投敵等叛國行為,在犯罪性質上本就有所不同。故若將軍人不忠言論之處罰量刑,拉高到等同「投降」的刑度,此已嚴重違反刑法應遵循的「罪刑相當原則」與比例原則, 有刑罰過重的疑慮。

她舉例, 軍人在軍中或公開社交媒體上發表或按讚支持「敵方軍事力量強大」、「敵方的體制比我國更好」、「 反正打不贏, 不要為這個爛政府賣命」等言行, 目前是依陸海空軍懲罰法處罰此等軍人違紀行為,但行政院修法草案,卻要以相當於投降罪之重罪論處,已引起法學界批評。

翁曉玲說,查閱民主法治的美國,有關軍人不忠言論的處罰,最高也僅處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反觀行政院版動輒重判可處七年,對軍人「特殊言論」的處罰顯然過重,不符當代法治比例原則。

其次,法律處罰刑度過重,恐亦嚴重限縮法官的量刑空間。翁曉玲說,過去司法實務上,常因法條刑度過嚴,導致發生類似輕微貪瀆「電鍋案」般處罰失衡的荒謬現象。若重罰軍人言論不忠,難保不會發生情輕法重的弊端,屆時又要耗費社會資源修法。她認為,法律必須保留適當的法官量刑空間,才能符合個案正義。

翁曉玲說,遺憾的是,民進黨政府面對外界合理的法理質疑,不肯就事論事,依然慣用「非綠即紅」的抹紅手法,動輒將反對者扣上親中的「紅帽子」,對爭議問題「只問立場,不問是非」。這種「假國安之名」推動義和團式的政策主張,無視法治基礎,實在令人不齒。

她表示,這次軍人「不忠言論罪」負責修法的排案召委是民進黨立委莊瑞雄,並不是她。民進黨如果認為修法有急迫性,應要求莊瑞雄儘速召開協商,以期完成立法程序,而不是放任「不具名官員」,以不負責任「暗巷打人」般無的放矢,惡意攻訐立法委員的合理問政!。

翁也說,國安軍紀固然重要,但軍人亦是穿著軍服的公民,相關處罰法律絕不能違反憲法保障的基本權利與現代法治國家要求的比例原則,軍人不是次等公民,不該被民進黨政府恣意蹂躪。

5.附註、心得、想法︰

謝謝翁上人捍衛軍人發表投共言論的自由。

希望上人繼續努力為之。

國民黨由上而下都一定十分支持翁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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