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個月40次性行為!民眾黨雲林議員參選人偷吃人妻小編 判賠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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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個月40次性行為!民眾黨雲林議員參選人偷吃人妻小編 判賠50萬
以民眾黨身分登記參選雲林縣議員的張家閎,2024年期間被控與已婚的女小編在短短10個月內發生將近40次性行為,小編懷孕後他還陪同到婦產科墮胎,偽造其丈夫許男簽名。許男發現一狀告上法院並求償100萬元,一審認定證據不足判賠30萬、二審認定雙方發生數十次性行為改判賠50萬元,全案確定。
一審判決書指出,許男與妻子2024年1月底結婚,張明知女方有配偶,與她交往並多次發生性行為,導致女方懷孕,去年5月陪同前往婦產科診所,並在墮胎患者同意書配偶欄偽造許男簽名,讓女方藥物流產。許男認為,張行為已違背善良風俗,侵害他的配偶身分法益,導致身心嚴重受創,必須接受心理治療,因此提告求償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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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家閎否認指控,主張不知女方已婚,也不認識許男,許男提供兩人床上合照,是選務行程疲累休息,女方趁他熟睡及醒後擅自靠近拍攝,他要求刪除。張家閎主張,未逾越一般社交互動,更沒有發生性行為,而懷孕後只是急著取得流產藥物,才交付丈夫身分證,請他陪同到診所幫忙簽名。
雲林地院審理時認為,女方表示婚後10個月內與張家閎發生40多次性行為,並因此懷孕,但因女方對張男私密處特徵描述不清,證詞證據力偏弱,加上照片及就醫病歷僅能證明女方懷孕,因此認定通姦事實尚非明確,但張家閎明知女方已婚,仍與女方獨處一室,已逾越常人道德底線,足以破壞許男夫妻共同生活的圓滿,判張家閎賠償30萬元。
二審期間,法院對張家閎與女方在租屋處床上相擁而眠的照片,有不同見解,同時採納女方證詞,從2024年6月開始與張家閎交往,到2025年3月底,每週見面1至2次且至少發生1次性行為,10個月內共發生40次以上性行為。法官認為,女方證稱與客觀事實相符,應可採信,判張家閎應賠償許男精神慰撫金50萬元。
律師聲明:尊重判決、盼讓紛爭落幕
經記者致電,張家閎尚未回應。其律師稍早發表聲明表示,他在訴訟中提出相關證據積極維護本人權益,無奈仍不被法院採納,對於司法判決結果予以尊重,同時並表示遺憾。
聲明強調,司法民事侵權行為訴訟,為侵害私權,無關公益,既然已透過司法程序解決紛爭,盼能讓紛爭圓滿落幕,私領域事件占用新聞媒體版面,耗費社會資源,甚感抱歉,盼媒體勿過度渲染或不實報導。
5.附註、心得、想法︰
藍白草:又是民進黨害的,不管不管,清清白白啦,有問題都是民進黨的錯就對了啦
,民眾黨加油,幹越多人妻我們越支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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