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台灣護師醫療產業工會-簡稱護師工會 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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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護師醫療產業工會-簡稱護師工會 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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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醫療暴力,我們不只發文,也持續採取行動】
近日急診咆哮事件再次引發社會關注。本會再次重申:
我們反對任何形式、任何對象的醫療暴力,也反對以辱罵、威脅、滋擾或其他方式,干擾醫護人員執行醫療業務。
惟醫療暴力防治,不應只停留在事件發生後譴責個別行為人,更必須追究醫療機構及主管機關是否建立足以保護第一線工作者的制度。
而護師工會並非近期才開始關注這項議題。
從105年製作「醫護人員遭遇醫療暴力時的十個小叮嚀」,到後續持續宣導報警、蒐證、驗傷、法律協助及自我保護措施;我們也一再主張,醫療機構不應把通報、報警、蒐證及後續處理全部交由受害的第一線人員自行承擔。
115年7月16日,本會更以「護師工會字第1150000083號」正式發函衛生福利部,針對多起醫療機構職業安全事件,要求衛福部會同勞動部、職安署、退輔會及醫福會進行通案檢討。本會在公文中具體要求:
查核醫療機構是否落實《職業安全衛生法》及《醫療法》所定的安全保護義務。
建立醫療暴力及外部不法侵害的預防、通報、現場介入、事件調查與後續支持機制。由最高管理階層承擔職安管理責任,整合護理、醫務、職安、保全、法律、人資、公關及心理健康等部門共同處理。
事件發生後,應提供受影響之工作者法律、醫療與心理支持,並持續追蹤其身心狀況。防止事件在社群媒體持續擴散,造成第一線人員個資揭露及二次傷害。
將醫療暴力防治及重大職安事件的改善情形,納入醫院評鑑、督導及年度追蹤。
這份長達12頁的公文,早於本次事件就已被提出,也是護師工會「#長期」推動醫療暴力防治與雇主職安責任的具體證據。
而對於近日之事件,本會立場一致:
民眾就醫時應尊重醫護專業、遵守醫療秩序,不得以任何形式妨害醫護人員執行業務。同時,我們也要再次提醒:
真正完整的醫療暴力防治,不應只是要求第一線護理人員勇敢報警或自行提告,而是醫療機構必須在事前預防、現場介入、組織承接及事後支持的每一個環節,確實負起雇主的職業安全責任。
關心醫護安全,不應只停留在一時的譴責與輿論,更要共同推動能夠真正保護第一線工作者的制度。
115/09/08
台灣護師醫療產業工會
理事長 吳哲宇
#反對醫療暴力
#醫護安全
#職場不法侵害
#雇主職業安全責任
4.附註、心得、想法︰
國民黨台北議員李柏毅半夜去國泰醫院吼叫急診人員一事,護理師工會終於發文譴責了,
不過還是不願意點名該名鬧事議員,而是發文要衛福部負責,同時面對網友的質疑則是先問該名網友是否有加工會。 暖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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