閔熙珍申訴職場霸凌!警方認定員工無罪
[獨家] 閔熙珍控告對其「職場霸凌」做出罰鍰處分之勞動廳職員,警方認定「無罪」!
綜合 9 日《中央日報》的採訪,首爾麻浦警察局於今年 2 月 6 日,
針對被指控涉嫌「製作虛假公文」、「行使虛假製作公文」及「瀆職」
的雇傭勞動部下屬首爾地方雇傭勞動廳(首爾西部支廳)相關職員,
做出了「無嫌疑」且「不移送」的決定。閔前代表是於去年提起訴訟,
理由是該職員在調查處理其相關職場霸凌事件時,在相關文件中誤載時間並納入虛假事實。
職場霸凌事件始於 2024 年 8 月,當時 ADOR 前員工 A 氏向勞動當局提請申訴,
稱因閔前代表的暴言等行為感到痛苦。A 氏亦主張,
受到閔前代表親信、高層 B 氏的霸凌,且在向公司舉報後,
閔前代表反而包庇 B 氏並試圖隱瞞事件。首爾西部支廳於去
年 3 月判定,閔前代表的部分言論確實引發身體與精神上的痛苦,
且可能惡化工作環境,因此構成職場霸凌。此外,當局認為閔
前代表作為雇主,未對職場霸凌進行客觀調查,因此對其處以罰鍰。
閔前代表主張:「在與職場霸凌事件相關、申訴人參與的 KakaoTal
k 群組對話中,西部支廳的相關人員在文件中錯誤紀錄了我發送訊息
的時間間隔」、「將並非連續性的陳述寫成像是連續發言一樣,
以虛假事實製作公文」。她並補充道:「在相關調查過程中,
並未針對具體發言逐一給予回覆及辯解的機會。」對此,相關職員向
警方陳述稱「這並非故意為之,僅是作業疏失」。閔氏去年亦針對罰
鍰處分提起行政訴訟,首爾西部地方法院民事 61 單獨法官鄭哲民(音譯)
則判決維持勞動當局部分罰鍰處分,並撤銷部分處分。
負責偵辦此案的警方做出結論稱:「部分內容紀錄錯誤確實屬實,但不構成犯罪。」
其理由是:「並非將閔前代表未說過的話等謊言寫入文件中,
單純只是涉案人員在時間紀錄等部分出現了文脈上的『筆誤』」。
關於閔前代表主張「未獲辯解機會」的部分,警方認為:「他們(職員)
已經審閱過閔前代表委任律師所提交的意見書,
且針對閔前代表的行為進行了比較具體的分類後才得出結論。
」
對此,一直代理閔前代表案件的辯護律師團向本報表示:「目前不方便對外發表特定立場。」
https://n.news.naver.com/article/025/000353653…
心得評論:
https://theqoo.net/square/4273724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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