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易斯安那法院判定前NBA球員RJ Luis可以打NCAA
https://www.bostonglobe.com/2026/08/24/sports/…
其實完整的看完判決還是滿有意義的
簡單說就是目前其實不能說Lius勝訴 ,而是他拿到preliminary injunction來阻止 "NCAA禁止他出賽" 這件事
法官認為
1.前篇很多人提過,他實質沒有替NBA打球過;甚至因傷連G聯盟都沒有出賽紀錄
所以法官直接說 : 「did not actually play professional basketball」
2.NCAA對待海外職業聯賽跟對待美國球員的待遇不一致,已達就業歧視的標準
(Luis 律師提出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NCAA 過去允許不少曾在歐洲或其他海外職業的國際球員進入 NCAA,但對 Luis 卻因為簽了 NBA 非正式合約就直接判定失去資格。)
3.Luis主張當初他進入選秀的時候,NCAA沒有充分的告訴他對 NCAA eligibility 的後果
所以他現階段有足夠理由取得暫時救濟,也就是NCAA 暫時不能阻止他出賽
NCAA 的反駁則說明,Luis 與海外青年球員不同。
他是自己從 NCAA 離開、參加 NBA Draft、再主動簽職業合約,所以 NCAA 認為這是一個明確的職業化選擇,「選擇有後果」,不能因為後來 NBA 生涯不順就回 NCAA。
但很明顯這次的法官比較挺球員
然後比較上一位同樣申請preliminary injunction (類似台灣的定暫時狀態之處分)但失敗的球員Charles Bediako
審理Bediako的法官認為Bediako已經打了82場G聯盟的比賽 ,很明確的違反NCAA的規定
而且請注意,此類的禁止令你需要提出你會因此受到那些不能回復的損失所以需要申請preliminary injunction
審理Bediako的法官認為此類損失可以透過提告NCAA取得金錢來彌補,所以並沒有提preliminary injunction的必要
而RJ Luis的律師明顯技高一酬,他把一個球員成長與黃金時期的重要性做成了簡報並給當庭的法官們審閱
強調26-27球季對他的重要性,不只是收入跟打球,還有展示他的技能給未來的雇主看看
至於他沒有踏入過職業賽場根本次判決影響其實只算中等
他能夠勝訴是因為他讓法官相信他的irreparable-harm需要preliminary injunction來保護
還有NCAA對於美國/海外球員的變形蟲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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