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高階升遷大變革 刪學歷限制 補充
公務員高階升遷大變革 刪學歷限制
補充人力缺口 晉升簡任官前應受訓取消
2026/07/16
中國時報 崔慈悌
公務人員出席「高階文官培訓飛躍方案113年訓練開訓典禮」。(本報資料照片)
因應公務員人力缺口,升遷制度將有重大變革!立法院15日排審修正《公務人員任用法》,銓敘部長施能傑表示,此次修法刪除「晉升簡任官前應受訓」、「須取得碩士學歷的薦任升等條件」等規定,將高階文官培育及升任標準回歸用人機關。考試院期盼立院能盡速通過修法,從明年起適用新規定。
目前公務員除非通過升官等考試或者通過高考三級直接任用,否則根據《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即使受訓合格拿到薦任資格公務員,最高也只能擔任薦任第七職等以下職務。唯有「具有碩士以上學位」加上5年內考績4甲1乙,才能跨越這道門檻。
受訓也有名額限制,以中階主管跨越到高階文官的「薦任升簡任訓練」為例,現行法規最低門檻是碩士以上畢業任合格實授「薦任第九職等」職務滿3年,大學畢業則需滿6年;一般而言,此時年資往往已達15至20年。
在中央的大機關因名額較多,若深受長官器重,年年給甲等,並在遴選時給予極高綜合考評分,可能一符合法規最低年限,隔年就能順利去受訓;若在名額較少的基層、黑單位,或者主管心有偏袒,就可能被「卡晉升」。
為提升機關人力運用彈性,即時補充人力缺口,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起一連2天排審《公務人員任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考試院版草案刪除「晉升簡任官等應經升官等訓練」的規定,施能傑表示,高階文官所需的政策分析、跨部會溝通及領導能力,用人機關最了解,未來機關可依業務實需規畫培育計畫,並回歸考績表現、職務歷練與實務表現之全方位工作評價遴選適當的人員晉升。
此外,因應中央調高地方政府職務列等,為避免資深基層人員因學歷卡關,此次修法也刪除碩士學歷限制。施能傑指出,考量經晉升薦任官等訓練合格者,皆具備相當年資,執行業務能力已足夠嫺熟,草案修正得依其年終考績最高得取得薦任第八職等任用資格;最近5年薦任第八職等職務年終考績均列甲等者,取得薦任第九職等任用資格,並以擔任職務列等最高為薦任第九職等為限。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60716…
心得
刪除碩士限制與受訓門檻,表面上是打破基層晉升的「學歷與制度天花板」,實則是對公務人力荒的無奈妥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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