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人傑:台股流動性已出問題 「可愛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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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個基本觀念釐清。
如果你單純看29檔處置股名單,其實大多數都是小型股、少數像華新科算中型股,但離台灣50的權值股還有一段距離。所以說:
「處置制度會害台股大跌」,你只要從貢獻點數反推就可以知道不成立。
如果你只是做指數期貨、指數ETF,本來就沒有特地找小型股拚當沖的話,
處置股對你沒有太大的意義,但是對於當沖客來說問題很大。
因為只要進20分鐘搓合一次,回到集合競價的規則,對於程式交易者影響很大,
因為這會讓絕大多數的當沖策略失效,你可以自己把1分K或5分K的策略,
把時間調到20分看回測結果,由於原本就不是這樣設計的,結果多半難看。
另一層面的問題是你的單子是跟誰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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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價格事件的因果練大概長這樣:
1. 原本市場的委買委賣分布委託,是由造市商鋪設增加部分流動性
所以整體的委買委賣委託單深度 = 造市商鋪單 + 其他交易者行為
就結構來說,當沖交易者實際上是賺提供流動性的風險溢酬。
這一點很重要,也是前幾年我也認為但最近才知道我錯的誤區。
「市場提供委託單的人,本身就是有限的自願提供者」
規則上本來就沒有規定造市商,或者高頻交易者,當沖客一定要丟委託單,
來達到你想要的價格進而成交。就跟你大不了今天不搞當沖不交易一樣,
每個人都沒有義務保持市場流動性,所以流動性是本來就有機會枯竭的。
2. 價格劇烈衝擊,導致原本為中立部位的造市商,它的營運邏輯出現破綻。
首先你可以先這樣理解,假設你是提供委託單的造市商,那跟你成交的對手,
就結果論只會有: (A)事後發現到他賺錢你虧錢的贏家。
(B)他虧錢你賺錢的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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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高頻交易和造市商賺的是啥?
獲利 = (B) - (A) 的差額。
問題來了:我要怎麼知道誰是贏家。
答案是你永遠不會知道,因為這是事後才知道。
但你可以換個角度,例如成交之後,價格平均往對我不利的方向跑多少,
來逆推出你的未實現損益,例如:
淨虧損 = 方向(1,-1) * (當下成交中間價 - N期前成交中間價)
所以你是可以用當項的浮盈虧,來判斷目前價格對你是否有利。
回到上面的獲利 = (B) - (A),當(A)的虧損變多,那麼很自然的,
你要把(B)委託價格拉大,結果才會變成正的,最後變成你看到的委買委賣價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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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有一個問題在於:如果資訊越來越明確,例如價格就是顯著的下跌。
而下跌代表買賣失衡,也就是(A)變多,原本你能賺取的(B)變少,
然後你把價差拉寬會更難成交,最後會怎樣:那就會出現一段「最好不要出價的極限」
這個數學上的必然才是決定流動性的枯竭原因,因為確定賠錢的事情沒有人會做。
這是不論是不是處置股,你只要碰到大跌偶爾會看到的。
那麼回到原本題目,原本利用降低交易頻率控制異常大漲的處置股,
碰到相反大跌情境會怎樣?
答案很簡單:處置股制度上都是針對買量來控制的,但當大跌需要有買家時,
制度上降低交易頻率的確會讓流動性進一步枯竭。
原本處置股制度我猜大概是想做到這件事情:因為交易變麻煩了則移動到其他標的。然而制度是不會只對上漲飆股有效的,事實上對連續大跌的股票也會有效。
那造成的結果就可能是無量下跌,直到有另一批買家出現,例如用其他觀點
認為現在夠便宜了,他也夠有錢不用槓桿就能直接下單來承接,那價格變動才會變小。這對當沖為主的小額散戶來說,標的會因為處置股變少的確是很傷。
不過說實在的如果改波段或乾脆定期定額,這些制度基本上沒有太大影響。
所以你就可以理解為何是巨人傑會跳出來質疑了,他本來就是利害關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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