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租賃業納管 申訴案件增
原文標題: 融資租賃業納管 申訴案件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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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26.08.24 03:00
記者署名:工商時報 黃惠聆
原文內容:
融資租賃業納入「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後,消費爭議案件逐月增加,截至今年6月底,累計受理申訴案件163件,評議申請案件9件。
融資租賃業者第三階段納管預計9月上路,屆時,所有台北市租賃商業同業公會所有會員都將納入適用範圍。
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資料顯示,第一階段業者自2025年9月15日納管至去年底,累計受理申訴26件、評議申請1件;截至今年6月底,申訴已增至163件、評議申請9件。
對於融資租賃業納入金保法,金管會採三階段實施。第一階段於2025年9月15日生效,納入中租、裕融、和潤及日盛台駿等四家上市集團旗下13家業者;第二階段於今年3月15日生效,再納入永豐金租賃、一銀租賃、凱基租賃、台中銀租賃、華南國際租賃及中國信託資融等13家金融機構轉投資業者,目前納管業者合計26家。
第三階段預計於今年9月15日接續實施,將台北市租賃商業同業公會其餘會員納入適用範圍。隨納管對象進一步增加,商品分期、汽機車融資、3C家電及醫美分期等與自然人有關的融資服務,將逐步納入金融消費爭議處理機制。
納入金保法後,融資租賃業者認為,在廣告、招攬及簽約程序上,須依規定揭露年利率、總費用年百分率、違約金及相關費用,並了解消費者的資力、信用、借貸狀況及還款能力;業者也不得要求消費者簽具發票日或金額空白的本票,不得拒絕提前清償;契約成立後應即時交付契約,債務清償完畢後,經消費者要求,應提供清償證明。
心得/評論:
大的三巨頭,中租、和潤、日盛通通納管,小的大概還有近千家尚未納管
未來小的業者會不會花招越來越多呢,民間借貸未來是否會如立委倡議走向專法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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