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NCAP受測新畫面流出,交通部長:將提高機車相關安全
憑良心說,台灣機車數量是真的多到噁心,是應該合理限制,但是吼!像原原po跟某些推文的言論,非我族類趕盡殺絕的心態,大可不必。
既然要唬爛大家一起來唬爛,要禁摩、消摩可以,那開Mazda的也不能上路,因為連周朝先主持的會議都敢遲到,工程款怎麼分配這麼重要的事,還不提前出門,沒直接開槍斃掉就應該感恩戴德。
另外開Toyota的更是沒資格,因為只會讓副駕的女伴放空,一點情緒價值都給不起,為了顧及女性朋友的身心靈,請不要開Toyota出來傷及女性朋友,Audi還比較有資格上路。
接下來講點天馬行空的交通政策。
一、請先取消高速公路前20公里免繳過路費的拉基政策,不符合使用者付費的原則,說個粗俗的比喻,好比鄉民去溫柔鄉眾裡尋他千百度,要開始人與人的連結,突然開口跟對方說,「誒!我們前20分鐘不能算錢」,鄉民至理名言嗎!沒付錢就不算X,同理,前20公里免費,所以我也不算使用過高速公路。
二、承上,春節、端節、秋節等連續國定假日,高速公路的過路費更應該提高,交通部反而再車流量最大的時候給你打折,荒謬至極。
三、無汽車停車位權狀卻擁車的人,牌照稅跟公路養護費加徵50%的稅賦,機車雖
然沒有獨立權狀,社區都算大公,但沒辦法證明有固定機車停車位的,比照汽車辦理,而且125cc以下應該也要繳牌照稅,家裡有2台車以上的,再依比例加徵。
四、台北市以及新北市收取進、出城費,開車、騎車進雙北市,收取一筆費用,
出城的時候再收一次,雙北市民也一樣,如果像桃園、基隆、宜蘭鄉親在北市工作的,一天會被收取四次費用,充實雙北財政,讚!
五、路邊汽、機車停車格全面收費,並且取消假日或晚間不收費的爛政策,甚至
假日及晚上費率提高,停車費都付不起代表沒資格買車、騎車,然後長期佔用的,要有累進稅率,不要霸佔社會資源,又不想付出應該付出的成本。
以上,請卓參。
最後,這麼多人願意花幾百萬買一台2星的進口車,卻成天計較這個停車場半小時30元,那個停車場一小時50元,真是啼笑皆非,一家子去吃頓飯,都是幾千元起跳,對於停車費卻斤斤計較,不覺莞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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