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劣建商「停工建案騙投資」吸金7億 39人上當富商被坑5千萬
超劣建商「停工建案騙投資」吸金7億 39人上當富商被坑5千萬
ETTODAY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地檢署偵辦李姓、詹姓建商、營造商違法吸金,檢調查出,2人被控以投資建案、工程案可獲高額報酬為由,非法收受資金與違法吸金近7億元,受害人多達39人,檢方近日偵結依違反銀行法之法人行為負責人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嫌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併科罰金3500萬元與聲請沒收2人不法所得,目前2人均在押中。
桃檢指出,針對此案,檢方企業專組檢察官李亞蓓指揮桃園市調查處偵辦桃園在地建商負責人、營造廠商實際負責人37歲李姓男子,以投資建案、工程案可獲高額報酬為由,非法收受資金。
檢調專案小組查出,被告李姓男子明知所招攬投資之建案均為未動工或已停工之狀態,仍聯合被告35歲詹姓男子自2022年3月起至2025年5月間,在建設公司辦公室與投資人營業處所等處,以開發多達9案之建案及工程案名義,招攬不特定多數之投資人參與投資,並約定給付年利率約10%至35%不等之不相當紅利與報酬,先後共有被害人39人,每個建案或工程案分別以100萬至5632萬2,600元不等參與投資,收受總投資金額高達6億9,566萬2,600元。
經檢察官指揮桃園市調查處調查官在桃園、新竹、臺北等處各建案實地勘查,發現被告李姓男子招攬投資之建案均與其宣傳之實情不符,清查該建設公司之資金狀況,顯不足以因應建案竣工,傳喚被害人說明,全案蒐證完備後,於今年3月25日指揮桃園市調查處持搜索票搜索李男等住處及辦公室處所共7處,通知被告2人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2人罪嫌重大,當庭逮捕並向桃園地院聲押獲准。
檢方認為,被告李、詹2人涉犯銀行法之法人行為負責人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嫌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審酌被告2人使投資人因信賴具有甲級營造廠規模公司等名義提出之投資方案,簽署投資股東契約書投入資金,所吸收資金近7億元,使得投資人血本無歸損失甚鉅,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併科3,500萬元以上罰金,聲請沒收被告李姓男子犯罪所得6億9,566萬元、詹男犯罪所得即招攬投資之介紹費3,227萬4,260元。
桃園地檢署呼籲,民眾投資應透過正當管道,面對任何標榜高投資報酬率之投資機會,務必提高警覺、多方查證,切勿輕信落入陷阱。桃檢為確保廣大投資人權益及社會經濟秩序之穩定,對於金融犯罪必定嚴查速辦以遏止不法金融活動。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60722/3205785.…
魯空有比拿得出幾千萬投資的大老闆懂行情嗎?
人家敢這樣投資就代表房地產年化報酬率10~35%是合理的,
反倒是魯空違背市場機制,
不努力提升自己用新青安背40年房貸,
才害的建商被迫搞吸金,
你們不會良心不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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