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產黨是不是很像宗教?
原文下方的推文已經有很多有價值的討論了,我這邊再提出一些觀點做補充。
## 想像的共同體
在《人類大歷史》這本書中,作者就有提到,人類透過虛構的故事來合作。因為其他動物都沒有這種想像抽象的概念,目前地球上只有人類可以發展出這種能力。
這種想像的共同體,在古代就是宗教(儒家思想也是一種);而現代,就是意識形態(自由主義、資本主義、共產主義等等)。
意識型態的本質,從古到今都沒有變化,就是一種Believe(信仰、相信)。
如果大家不相信美國政府,那麼美金就會一文不值;台幣也一樣。
國家就是一種想像的共同體,民族也是。
人人生而平等、自由,這些概念也不例外。
就像世界人權宣言所述:
All human beings are born free and equal in dignity and rights.
所有人生而自由,在尊嚴和權利上一律平等。
以及美國獨立宣言的內容:
We hold these Truths to be self-evident,
that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that they are endowed by their Creator with certain unalienable Rights,
that among these are Life, Liberty,
and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
我們認為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
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賦予他們某些不可剝奪的權利,
其中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
這些都是意識形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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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否定意識形態
但是,既然這些都是想像的、抽象的,就代表實際上並不存在。
因此,自然會有人質疑這些意識形態。就像某些利己無政府主義者宣稱的那樣。
[因為社會、道德、人權、自由,都是假的,只有自己是真的
](https://involver.tw/Articles/Details?id=10 )
面對這些說法,也有人警告說,利己無政府主義者所憧憬的理想社會,本質上是不可能實現的。其中的代表人物就是托馬斯·霍布斯。
霍布斯在他的名著《利維坦》中提出一個概念——
## Bellum omnium contra omnes
這句拉丁語的直譯是「所有人對所有人的戰爭」,也有人說是「一切人反對一切人」。
這用來描述人類在沒有國家、法律和政府約束的「自然狀態」下,因彼此競爭、猜疑與追求榮譽而陷入的無休止衝突與恐懼之中。
因此又回到開頭。正因為人類有能力創造出抽象的意識形態,才有機會脫離這種遵循叢林法則的「自然狀態」,互相合作、發展文明。
話雖如此,依舊無法改變意識形態其實並不存在的事實。
共產黨類似宗教團體,但人人平等不也只是一種信仰嗎?
如果沒有人相信民主的精神、自由的意義,它們都不會存在。
這些抽象概念是由人去賦予其意義的。而這點其實很——
## 存在主義
If the world is going to have any of the things most of us value
– like justice and order – we’re going to have to put it there
ourselves.
Because, otherwise, those things wouldn't exist.
如果我們希望這個世界應該要有某些珍貴的東西
——例如正義與秩序——我們就必須親手將它們建立起來。
否則,這些東西就不會存在。
自由與人權都並不存在,這些抽象概念並非宇宙中現成的物理實體,而是人類建構出來的約定。
但正因如此,人們才要為此去建立、捍衛和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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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主義說:人並沒有天生的目的或本質,人生的意義必須靠自己的選擇和行動來創造。
就像大家玩活俠傳那樣,透過一次次的行動與選擇,形塑主角趙活的人生。
還有那句言論自由的老生常談:「我不同意你的意見,但我誓死捍衛你發言的權利。」
C洽板規也是如此。如果沒有板規的執行者,C洽板規就沒有意義。
Freedom is not free
自由不是免費的
民主與人權,也不是免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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