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千金遭吊車輾斃!母淚問「女兒白死了嗎」 法官回「對啊」民眾炸鍋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 Yahoo、MSN、LINE等非直接官方新聞連結不被允許
中時新聞網
2.記者署名:
※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請勿張貼,否則會被水桶14天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蕭宥彤
3.完整新聞標題: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醫院千金遭吊車輾斃!母淚問「女兒白死了嗎」 法官回「對啊」民眾炸鍋
4.完整新聞內文: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版規台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忠孝東路口,去(114)年6月發生一起死亡車禍。就讀某護專的18歲蔡姓女學生,騎車停等紅燈時遭後方大型吊車衝撞輾斃。據了解,蔡女在校表現優異,更是北部某知名家族醫院的千金,原本前途無量,卻不幸慘死輪下。蔡母事後悲慟求償,未料在法庭上遭法官言語二度傷害「妳真的有這麼傷心嗎?」、「妳講妳的啊!我判我的啊」,^^^^^^^^^^^^^^^^^^^^^^^^^^^^^^^^^^^^^^^^^^^^^^^^^^^^^^^^^^^^^^^^^^^^^^^^
主審法官上述言論是維持法庭秩序的必要嗎?
即便法官主張是對原告「解釋」自己的裁量,用詞妥適嗎?
*****
《法官法》
…
第 三 章 法官之司法倫理與監督
第 13 條
法官應依據憲法及法律,本於良心,超然、獨立、公正審判,不受任何干涉。
法官應遵守法官倫理規範,其內容由司法院徵詢全國法官代表意見定之。
…
***
根據前述法條制定的倫理規範之相關者如下
*****
法規名稱: 法官倫理規範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1月05日
第一條
本規範依法官法第十三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十二條
法官開庭前應充分準備;開庭時應客觀、公正、中立、耐心、有禮聽審
^^^^
,維護當事人、關係人訴訟上權利或辯護權。
法官應維持法庭莊嚴及秩序,不得對在庭之人辱罵、無理之責備或有其
^^^^^^^^^^^^^^^^^^^^^^^^^^^^^^^^^^^^
他損其尊嚴之行為。
^^^^^^^^^^^^^^^^
***
新聞報導︰
法官言語…「妳真的有這麼傷心嗎?」、「妳講妳的啊!我判我的啊?
上述法官開庭時的言論︰
合乎禮貌嗎?
不會損及原告的尊嚴嗎?
大家自己評判吧。
引發輿論譁然。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
6.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怪我囉
--
可能?
上面那些是新聞報導寫的,他們要是沒證據亂寫會被告的。
你沒證據在那邊可能個毛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