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等紅燈遭輾斃!母求償敗訴被法官冷對應 北院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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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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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21:07 記者 施養正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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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等紅燈遭輾斃!母求償敗訴被法官冷對應 北院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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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養正/綜合報導】台北市一名18歲護校學生去年六月在忠孝東路、新生南路口騎機車停等紅燈,卻被後方賴男駕駛的大型吊車輾斃。事後死者母親求償敗訴,在庭上悲嘆「女兒白死了嗎?」,法官竟冷回「對啊」,引發輿論炸鍋。台北地方法院7日表示,有關媒體指出,庭訊過程中法官用語使家屬感受遭二度傷害,已調閱相關資料瞭解。
北院7日表示,本件交通事故造成年輕生命逝去,家屬長期承受難以平復的悲痛,深表遺憾與不捨。有關媒體報導指出,庭訊過程中法官用語使家屬感受遭二度傷害,已調閱相關資料瞭解。
北院強調,審判中公開心證、勸諭和解或維持法庭秩序,均應兼顧當事人處境與情緒;承審法官於公開心證及與蔡母對話時,若干語句的表達,使正處於喪女悲痛的蔡母感受不被理解,甚至產生羞辱或二度傷害之感,本院對此深感遺憾。將以本件為鑑,提醒法官應以審慎、溫和、清楚且具同理心的方式進行法庭溝通,使司法程序不僅依法進行,也能讓人民感受到被尊重。
本院指出,肇事的賴姓吊車駕駛於起訴前死亡,死者母親對吊車公司及其法定代理人請求損害賠償。承審法官審理後,認定吊車公司仍應負僱用人責任。至於各項賠償金額,判決是就喪葬費、扶養費、機車損害及精神慰撫金等項目,依卷內證據及相關法律要件分別判斷。
其中扶養費部分,民法規定須審酌扶養權利人是否不能維持生活等法定要件。判決未准許扶養費請求,是因認定相關要件的證明不足,並非以金額評價被害人生命,更非否定家屬喪女之痛。
北院表示,對於外界因「扶養費未准許」而產生「人命不被重視」的疑慮,本院理解社會感受,也將持續要求同仁以更清楚、平實的方式說明法律要件。
針對媒體報導指出,家屬實際領取的保險金額與判決書記載的700萬元有所落差。北院則說,此項疑義涉及卷證資料的取捨、兩造於原審程序中是否爭執及損害額扣除的計算。死者母親對判決已提起上訴,基於審判獨立,相關事實認定及法律適用,應由上級審法院審酌判斷,北院尊重審級救濟及上級審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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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趙子榮法官要不要出來講幾句話???
一堆案子的當事人都直接申請迴避您
還是要繼續擺出"妳哭妳的 我判我的" 的態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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