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演洪千涵「借弟弟精子懷孕」!挺8
鄉民討論熱烈,在社會變遷的過程都是好事
所以有些想法想說說
依這新聞所述,主角們的行為其實就是近親代孕 從硬體的角度來看,這確實沒有傳統近親繁殖的風險,但從軟體系統安全性來看,它仍會帶來其他的遺傳學或醫學次生風險
———————————————
根據美國生殖醫學學會(ASRM)等權威機構的臨床指引,近親代孕在醫學上的遺傳風險評估,必須精準區分下面兩個層面:
1. 主要DNA層面
胎兒的染色體重組在實驗室內就已經由親生父母的精卵決定,所以在孕母僅提供子宮的前提下,並不涉及近交衰退,不會造成畸形或遺傳多樣性降低
白話來說就是不會引發遺傳病、畸形或智力衰退,新聞提到的就是屬於此代孕架構(妊娠型代孕)
2. 免疫與表觀遺傳層面
雖然核心基因很安全,但因為雙方基因太相似,這反而會帶來以下兩項被醫學界關注的潛在風險
(1) 會弱化胎兒出生後的免疫多樣性訓練
一般胎兒的免疫系統是透過與不同的母體微嵌合細胞(MMc)互動來進行免疫軍演 如果代理孕母是親姐妹,因其HLA基因與胎兒自身的基因高度重合,這意味著胎兒的免疫系統在子宮內接觸到的外來抗原刺激將過於單一,故部分免疫學家擔心,這種相容反而可能會降低新生兒早期的免疫廣度或適應力
(2) 易觸發特定自體免疫疾病
如果這個家族本身就自帶有某些隱性的、與HLA基因高度相關的自體免疫疾病體質,當血親孕母的細胞微嵌合進入胎兒體內定居時,這些帶有家族特異性免疫標記的細胞,反而可能在孩子長大後,提高觸發家族性自體免疫疾病的機率,例如大家耳熟能詳的紅斑性狼瘡、類風濕性關節炎或僵直性脊椎炎等
———————————————
其實該正視的反而是社會與法律上的非醫學風險,近親代孕在在生理、核心遺傳上是相對安全的沒錯,但這反而引發了各國法律與倫理更大的擔憂
在台灣近年關於人工生殖法修法的討論中,多數專家與立法委員都強烈主張應全面禁止近親代孕,大概是基於以下兩大非醫學風險:
1. 親情勒索與被迫利他
在傳統家族觀念中,不孕或同性夫妻很可能會將壓力轉嫁給家族內的女性,使其在「這是一家人、妳怎麼不幫忙」的情索下被迫同意
這邊特別要提的一點是,被迫代孕造成的長期孕期焦慮,其分泌的皮質醇對胎兒大腦發展的傷害,會遠大於任何基因風險
2. 親權與家族倫理的實質混亂
當孩子長大後發現,法律上的「阿姨」或「姑姑」其實是懷胎十月生下自己的媽媽,且體內至今仍留著對方細胞的人,更不用說還發現自己生父還是「舅舅」,這對孩子的自我認同與家族關係會帶來極大的衝擊
———————————————
近親代孕雖沒有傳統遺傳學上的近親繁殖病變風險,但其在醫學上仍伴隨著免疫多樣性不足、自體免疫疾病觸發的微小生理風險,更在社會上面臨家族倫理、小孩個人價值與認知混亂的巨大風險
這也是為何目前國際主流法律依然選擇對其關上大門的原因
當然,某些DEI過頭的地區仍然積極推進中
彷彿他們的自我利益及自我價值能實現才是重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