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第一件!台南罷免綠委偽造連署案 國民黨副主委判2年緩刑5年
1.媒體來源:旺旺中時
2.記者署名:郭良傑
3.完整新聞標題:全台第一件!台南罷免綠委偽造連署案 國民黨副主委判2年緩刑5年
4.完整新聞內文:國民黨台南市黨部罷免綠委偽造連署案,國民黨台南市黨部副主委莊占魁被判2年緩刑5年。(本報資料照片/郭良傑台南傳真)

全台第一件罷免連署偽造名冊案,國民黨台南市黨部前副主委莊占魁等人去年發起連署罷免民進黨台南市立委林俊憲、王定宇,偽造罷免案提議人名冊,台南地方法院10日下午宣判,莊占魁等11人被依違反個資法各判刑6月到2年不等,緩刑2年到5年不等,須向公庫支付5萬至60萬元不等。得上訴。
此案共有莊占魁在內的9名黨工涉案,9人均獲得緩刑。罷免王定宇領銜人胡永融被判刑1年、緩刑2年,期間付保護管束,判決確定1年內,向公庫支付新台幣5萬元,接受法治教育3場次。協助抄名冊的林姓男大生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期間付保護管束,向公庫支付新台幣1萬元,及接受法治教育2場次。
這宗偽告罷免連署名冊案發生在114年1月間,國民黨台南市黨部副主委莊占魁等人為求在10日內募得林俊憲、王定宇各3000份罷免案提議人名冊,知道當時春節年假將至,若透過公開擺攤或聯繫親友招募民眾,恐難以在期限內完成罷免案提議人名冊目標數。自去年1月21日起,先以公務電腦下載轄區黨員名冊紙本,由黨工、親友等人,一同偽造罷免案提議人名冊,被認定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等罪起訴。
判決指出,莊占魁等人所為侵害被偽造人之資訊隱私權、資訊自主權及人格權,更可能導致選務機關對於連署真實性產生錯誤認知,進而破壞民主選舉與罷免制度之實質正當性,甚而激化選民對立,造成社會動盪,本案顯與一般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偽造文書案件的案情有別,應予嚴懲。因犯後均坦認犯行,堪認有悔意,法院所宣告之刑,暫不執行為適當,諭知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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