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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正亮對矢板明夫道歉 孫瑋芒分析:官司對他很不利

👤 Su22 (裝配匠) 🕐 Mon Jul 13 23:56:22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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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三立

2.記者署名:

劉宇鈞

3.完整新聞標題:

郭正亮對矢板明夫道歉 孫瑋芒分析:官司對他很不利

4.完整新聞內文:

印太戰略智庫執行長、媒體人矢板明夫近日遭襲擊,但遭前立委郭正亮提出多項指控,矢板揚言提告;郭12日拍攝長達42分鐘的影片回應,並向矢板致歉。作家孫瑋芒今(13)日說,郭正亮的道歉影片是自曝漏洞,控方可以找到多個突破口,如果矢板決定告加重誹謗告到底,官司對郭很不利。

孫瑋芒以「郭正亮怕了!對矢板明夫道歉,反而暴露自身漏洞處處」為題發文表示,郭正亮12日在YouTube頻道對矢板明夫道歉,反而更加暴露了郭本身對誹謗罪認識不足,「這次郭正亮怕了」。他指出,郭正亮平日用這種程度的法律知識,在媒體批評別人,被控「加重誹謗」,並不令人意外,如果矢板明夫決定對郭告到底,在訴訟策略方面,郭的道歉影片是自曝「防禦工事」漏洞,控方可以找到多個突破口。

一、把「誹謗」說成「譭謗」,犯低級錯誤

孫瑋芒提到,影片開頭,郭正亮辯稱,如果「譭謗的事項,有所本,沒有所謂的真實惡意,不是憑空杜撰」,「基本上是不罰」,但《刑法》條文中使用的字眼是「誹謗罪」、「誹謗」,使用「譭謗」一詞,是法律文書與嚴正論述中最不該犯的低級錯誤,郭似乎不知,「未盡合理查證義務」也是誹謗案判決有罪的主要理由。

二、「維基百科」豈能作為唯一消息來源?

孫瑋芒續提,關於「矢板明夫長期持有中國護照」之說,郭正亮在辯白時,顯示郭對矢板的批評,是將「維基百科」內容視為唯一消息來源。「維基百科」是會員皆可編輯的開放式網路百科,它的資訊不斷變動,正規的新聞媒體(例如路透)不把「維基百科」視為可引述的消息來源,司法實務也不將之認作誹謗被告履行「合理查證義務」的最終依據。

三、AI會被帶風向,郭正亮竟然不知

孫瑋芒分析,關於「矢板明夫以多元化入學方案進入日本慶應大學」之說,郭舉出幾個理由,表示「我就猜他很可能利用多元入學申請入學」,郭都承認自己是用「猜」的,郭暴露了自己的輕率。「當一個評論員在公開節目上,親口承認自己對他人名譽的指控是基於『猜測』,這在法庭上就是自我證實了『對事實真偽抱持漠不關心的重大輕率態度』,直接滿足了『真實惡意』的犯罪構成要件」。

四、採納「孤證」,學術素養何在?

孫瑋芒指出,關於「矢板明夫日文不好」一說,郭正亮稱消息來源是「一個年紀相仿的、在日本學界的朋友,他對政界跟媒體圈有一定的熟悉」,單一消息來源不被視為可靠消息來源,學術研究方面有「孤證不舉」說,刑事訴訟有「孤證不立」說。

五、未盡合理查證義務,悔不當初

另外關於「台派金主募集五千萬元,作為矢板明夫成立印太戰略智庫起步資金」之說,孫瑋芒直言,郭正亮承認「坦白講我是嚴重誤會」,「可是我的誤會是有原因的」,並對矢板「鄭重道歉」,但郭在發表批評矢板的影片前,有個資源具備「查證之可能性與便利性」,應屬「合理查證」範圍,郭沒有做這種動作,就涉嫌「未盡合理查證義務」,足以構成誹謗。

孫瑋芒強調,矢板明夫並未說明對郭正亮要告的是刑事還是民事,在郭正亮道歉之後,矢板是否堅持告到底,應尊重矢板意願,如果矢板決定告加重誹謗告到底,官司對郭很不利。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www.setn.com/news/1871771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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