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邊聽到妻和越南小王肉搏激烈聲響 夫崩潰捉姦拍到她光溜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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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
2026/07/22 07:35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張姓人妻在八大行業陪酒,竟與越南籍小王到姊姊住處激戰,先生抓姦時還被嗆「離婚,不用講那麼多!」先生求償120萬元,張女聲稱當時被先生扯掉浴巾製造外遇假象,但法官發現她身體與頭髮都沒濕,不像剛洗完澡,認定與小王有染,判賠20萬元。
106年結婚、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去年11月調解離婚的陳男說,妻子張女112年起從事八大行業陪酒工作,去年起性情大變、作息改變,與姓名不詳越南籍男子互動親密,經跟蹤其行蹤後,發現二人到張女姊姊租屋處,該男滯留未出,等張女凌晨下班後,二人再一同離開並由該男載回家。
事後陳男跟蹤,曾從門旁聽聞二人肉搏床戰震動聲響,遂持手機錄影蒐證,張女發現後還大聲回應「XX娘」、「離婚,不用講那麼多」等語,並未否認與越南男子激戰,事後更不知悔改,持續與該男畸戀甚至同居。
陳男發現妻子與其他男子多次共同到其姊租屋處,發生親密牽手、擁抱等逾越一般男女交往分際行為,又於113年12月堅持人工流產手術,他憤而求償120萬元。
張女則說,持續遭受陳男言語、肢體暴力,為求自保,不得不在外暫時躲避,先生提出她的裸照,是她恰巧洗完澡圍著浴巾走出,聽聞聲響以為係胞姐前來,開門卻遭先生粗暴扯下浴巾,企圖製造外遇假象,此由照片中未有第三人可證。
法官檢視陳男提出的現場照片,可見張女全身未著衣物坐在床上,陳男質問她關於外遇及與第三人認識時間、為何與之發生性行為,竟回覆「離婚就離婚」、「你不用講這麼多」等語,依常情倘若張女未與第三人發生性關係,則其對於先生的具體指摘,應會強烈駁斥才合理。
法官審酌現場未見張女所稱被先生扯掉的浴巾,且張女身體、頭髮均乾燥,不像是剛洗浴完畢,顯與他人有逾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往分際之行為,足以破壞婚姻生活圓滿、安全及幸福,屬不法侵害配偶權,且情節重大,最後判賠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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