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剴剴案定讞!惡保母劉彩萱判無期、劉若琳18年 將入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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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版規2026年07月23日 15:09

▲惡保母姊妹劉彩萱(淺色外套)、劉若琳(褐色外套),聯手虐死「剴剴」,今判刑定讞。(圖/記者黃哲民攝)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1歲男童「剴剴」遭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聯手虐死,引發社會關注,一二審法院均將劉彩萱重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劉若琳重判有期徒刑18年。全案再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審理後,23日下午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劉氏姊妹將發監執行。本案被害人剴剴,出生僅3個月時就因生母單親無力撫養,新北市社會局委託兒福聯盟媒介出養,最後由外婆取得監護權,但仍委託兒福聯盟媒介出養,剴剴於2023年9月1日轉由保母劉彩萱照顧,沒想到剴剴就此被送進不歸路。當年12月24日平安夜凌晨,剴剴失去呼吸心跳送萬芳醫院急救不治。剴剴全身瘦弱、遍體麟傷,牙齒斷了4根,醫院通報重大虐童事件。檢警介入調查,劉彩萱謊稱剴剴溢奶而死未獲採信,因此檢警將劉氏姊妹帶回,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檢警調查發現,劉氏姊妹以各種方式虐待剴剴,包含將他手腳綑綁身體對折,將他塞床櫃縫隙或水桶裡,全天戴口罩遮眼,打腳底、掐耳朵,1天只給剴剴吃1餐,在廁所餵食剩菜鍋巴泥。還有外籍看護親見到剴剴的紙碗內有蟑螂,劉氏姊妹還將剴剴冷水澡,讓他尖叫發抖。檢方偵查終結後,依「成年人凌虐兒童致死」起訴,一審台北地院國民法官將劉彩萱重判無期徒刑,劉若琳判刑18年。案件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時,劉彩萱雖強調會請律師積極與家屬談和解,並盡她能力所及賠償家屬,但未獲合議庭採信,最後駁回上訴,仍重判無期徒刑。至於劉若琳並未對案情表示太多意見,高院二審最後也維持她18年的刑期。全案再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審理後,23日下午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劉氏姊妹羈押至今超過2年半,目前仍在看守所中,案件確定後2人將發監執行。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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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台灣司法是依照新聞曝光度來決定刑度的?
不是說這件不應該重判,而是如果今天曝光度沒有那麼高,那一定不會重判
所以以後法官根本不需要對吧,只要搜集新聞曝光度就可以量刑了
同樣的行為可以有完全不一樣的結果
然後說司法的那把秤是水平的
文組的邏輯理組真的很難理解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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