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少女提議玩「主人跟母狗的遊戲」 法官看到對話記錄超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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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歲少女提議玩「主人跟母狗的遊戲」 法官看到對話記錄超傻眼
2026/07/25 10:01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
林姓男子被控透過抖音結識12歲少女,以「主人與母狗的遊戲」誘使少女自拍私密照,但法官調閱對話紀錄,發現遊戲是少女主動提出,兩人對話中還充斥超限制級的內容,林男一、二審都被依違反兒少法判刑2年。
判決指出,2024年7月,林男在抖音認識年僅12歲的少女,兩人隨後轉至Discord聊天。林男利用少女智慮未成熟,連續傳送「讓主人看看身體」、「錄自慰影片」等指令,誘使少女在住處拍下私密影像傳送觀賞,直到少女家長察覺報警才曝光。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檢方以刑責較重的「違反意願(強制)」起訴,但法官檢視對話後,發現不但是少女先提議玩「主僕遊戲」,還跟林男說:「就是我一個同學跟陌生人玩主人跟母狗的遊戲,然後他請主人幫他控制尿尿的時間和喝水的時間,然後之後再讓我同學自慰到尿出來」、「之後他跟我說這樣很爽,叫我也找人試試」、「你要跟我試試嗎」。
法官認為林男未實施具體恐嚇,於是變更法條改依《兒少性剝削條例》之「引誘使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罪」判處2年。 檢方不服提起上訴,強調少女已表明是因害怕聊性話題被公開、懼怕先前照片遭外流才被迫配合,林男態度強硬已構成心理壓迫,應屬強制重罪。
高雄高分院審理時,少女到庭證稱:「他態度強硬,但沒有直接威脅我」、「當時覺得害怕、不知道怎麼拒絕,才拍下去」,且坦承自己並未明確拒絕。
二審法官認為,林男雖以強硬態度勸誘,但無從知悉少女內心真意,加上林男坦承犯行、未散布影像,符合刑法第59條減刑條件,駁回檢方上訴,維持一審2年判決,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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