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營AI深偽賴清德影片 民進黨:假冒元首
不是喔! 不是這樣滴呦!
我大中華民國並沒有法律明文規定禁止假冒元首並視為犯罪
事實上就連老蔣治下的台灣
也沒有類似中國古代這種欺君之罪
只是對老蔣的不敬、嘲諷、惡搞或批評
會被情治機關無限上綱為意圖顛覆政府
用《懲治叛亂條例》第 2 條第 1 項,俗稱「二條一」加罪
若只是單純模仿
如能搏老蔣一笑應該也不會怎樣
而「二條一」也早就在
1991 年 5 月 22 日就被前總統 李登輝明令廢止
有興趣的可以到國家人權記憶庫看看
更別說其他正常的民主自由法治國家
在美國不但不會因為假冒總統就被抓去關
甚至已經誕生了一群專門假冒川普大總統的特型演員
靠著假冒總統大賺特賺
還有在 2024 年 Steve Kramer 用 AI 模仿拜登聲音進行自動語音電話引導選民不要投票的案件
被指控干預選舉與冒充候選人等20多項刑事罪
最終於 2025 年 6 月全部都被判無罪
可見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有多麼固若金湯
歐盟更不用說了
歐盟於 2024 年生效的《AI 法案》規定
深偽(Deepfake)內容必須進行「透明度標示(Mandatory Labeling)」
若未標註,屬於行政違規,平台可以下架,頂多就罰錢
只有在內容涉及性剝削、金融詐騙或恐怖攻擊會被歸類為刑事犯罪調查
更別騙人假冒元首會犯法

如果禁掉,歐盟各國之間還怎麼拌嘴,做節目還怎麼出效果
比較有名的例外國家
要屬泰國了
目前仍保留《刑法》第 112 條 冒犯君主罪
只要未經授權冒用國王聲音或肖像,被視為對皇室不敬
就可以判處 3 至 15 年有期徒刑
不像北韓那樣彎彎繞繞
還換個比較民主的罪名
用「反革命罪」或「國家叛逆罪」來砲擊處決
那些對國家元首聲音、言語、圖像不敬的壞蛋們
簡單說
全球正常民主法治國家,面對 AI 時代的惡搞與假訊息
政府頂多透過法規要求網路平台加註
並不會去操弄司法進行政治迫害民眾製造寒蟬效應
「警察查水表」在西方民主社會
被視為一種極具壓迫性、跨越執法界線、侵犯人權的危險舉動
因此絕對禁止司法工具成為肅清異議者的當權走狗
-----
Sent from PttX on my iPhon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