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3兩黃金掀家族大戰!姊控弟霸占遺產 母親一句話成關鍵
333兩黃金掀家族大戰!姊控弟霸占遺產 母親一句話成關鍵
中時新聞網尹維源
333兩黃金掀家族大戰!姊控弟霸占遺產,母親一句話成關鍵。(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批父親生前留下的333台兩黃金,竟讓手足反目。一名女子阿秀控訴,父親過世後家族分配遺留黃金,她應分得333台兩黃金,當年因為信任弟弟阿安(均化名),因而交由對方保管,不料,卻在母親過世後,她向弟弟多次催討,弟弟卻拒絕返還,只好提告追討。
判決揭露,阿秀主張,父親於1989年將約2000台兩黃金交由她保管,原本打算日後購買家族土地使用。父親過世後,這批黃金一直由她保存,直到1995、1996年間,弟弟與妹夫將黃金取回家族工廠重新分配。依照家族共識,2000台兩黃金共分成6份,由手足及母親各取得1份,每份約333台兩。
阿秀表示,由於母親仍健在,基於信任,她將應得的黃金交由阿安代為保管。直到2023年母親辭世,她多次要求返還,甚至委請律師寄發存證信函催討,阿安始終拒絕。阿安則否認存在任何保管契約,主張阿秀無法證明曾將黃金交由他保管,也沒證據證明雙方有寄託合意,因此不同意返還。
法院審理期間,數名家族成員相繼出庭作證。妹妹證稱,父親留下2000台兩黃金,生前確實交由姊姊阿秀保管,後來阿安與姊夫將黃金取回,在家族工廠內逐一秤重分成6份。她親眼看見阿秀應得的那一份由阿安帶走,而自己則拿走屬於自己的黃金。
另一名妹妹雖對分黃金的年份、地點與在場人員記憶略有不同,但也證實當年確實將父親留下的黃金平均分成6份,每名兄弟姊妹與母親各取得一份,自己則代母親及另一名手足保管黃金。
此外,阿秀的丈夫也證稱,岳父生前因不信任部分家人,才將黃金交由他們夫妻保管,後來阿安與妹夫以「帶回黃家保管」為由取回黃金,沒想到當天便完成分配。岳母後來也多次向阿秀表示,屬於她的黃金一直由阿安保管,因此夫妻多年來未曾懷疑。
法官認為,雖然證人對於分黃金的年份、日期及地點略有出入,但距離事件已近30年,對細節記憶出現差異屬人之常情。然而多名證人的核心證述一致,都證明父親留下黃金、後來分成6份,以及弟弟最後實際取走兩份黃金,其中一份即屬於姊姊所有。
法院指出,阿安本人也承認當年曾參與分配黃金,且取走相當於三分之一的黃金,但依法他僅應分得六分之一,因此多拿的一份,合理認定就是阿秀應取得的333台兩黃金。
至於雙方是否成立消費寄託契約,法院認為,雖然阿秀當下未親自參與分配,但依家族安排及母親交代,由阿安代為保管黃金,阿秀知情後也未反對,雙方已形成寄託關係。即使退一步認定沒有寄託契約存在,阿秀仍屬333台兩黃金的合法所有權人,依民法仍有權請求返還。法院因此判決,阿安應返還阿秀333台兩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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