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卦
💨 剛冒煙
📰
台糖退回中聯粗油未通報 石崇良:原料無
▲ 7 推
▼ 1 噓
→ 31 回應
🔔 追這個瓜,別錯過後續
挑下面的關鍵字追蹤——只要 爆了、有後續 或 延燒,第一時間通知你
買原料進來之前驗貨不符合退貨
沒有加工成食品
那就不算食品
買原料進來之後驗貨發現不符合
已經加工為食品
南僑取得的是「最終食用油產品」,不是原料
目前法律的規定就是這樣
食安法訂定的苯駢芘標準,適用對象是最終上市食用油產品,並非製程半成品或原料台糖驗的是未加工的原料,有問題:拒收(不是產品無從通報)
南僑驗的是已加工的食品,有問題:通報
不滿意的去修法
改成只要驗到就有通報義務
兩者檢驗對象的差異
台糖(原料階段攔截)
檢驗品項: 採購預計用來製作沙拉油的「粗膠原油」(未加工的製造原料)。
處理方式: 在交貨取樣的檢驗階段發現數值異常(苯駢芘超標)後,
當場「拒收」該批原料,該批油品自始至終未進入台糖廠區、也未進行任何加工。南僑(產品/入庫後檢驗)檢驗品項: 已經採購並運送至自家工廠入庫、
屬於生產線已持有之狀態,並進一步再製成烘焙與專用油脂等產品。
處理方式: 自主檢驗發現異常後,因產品/原料已實質進入自家廠內與供應鏈,
涉及後續的通報與處置義務不同。
依法台糖不是通報義務人
為什麼法律這麼定可以問當初立法者的原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