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就驗出毒油卻裝沒事?蘇偉碩怒拋「3 關鍵」逼經濟部、台糖踹共
提出一個疑問
昨天看完蘇醫師的記者會後,理解到毒油的兩道關卡,一是原料在燒木材脫水過程中沾染量多寡, 二是製程裡如何做去除苯駢芘的處理。廠商用便宜的白土去除苯駢芘造成過濾效果不佳,如果用活性碳就能完整除去苯駢芘。
對比台糖驗到苯駢芘的新聞。關鍵在於台糖向廠商回報超標後,中聯的處置為何。
設想有底下種可能
選項1: 如果中聯重新過濾原料油脂,就能把苯駢芘濾到合格,然後正常出貨。
選項2: 如果中聯直接改出貨其他下流,那中聯罪該萬死
選項3: 如果中聯如同新聞(封存?) 那這批油還在廠內..
選項4: 中聯良心發現,整批油銷毀
經濟部的說法裡似乎想引導到 選項3。但以商人的尿性,這個選項的可能性極低,因為沒那麼多空間可以存放舊油。最大的可能是賣到其他下游。
大家覺的呢?
5月就驗出毒油卻裝沒事?蘇偉碩怒拋「3 關鍵」逼經濟部、台糖踹共
中天 2026/08/02 20:14 林保宏
中聯致癌油風暴持續延燒,台中地院證實,台糖早已在5月中旬通報中聯油脂311油槽原料油檢驗出致癌物「苯駢芘此之外(BaP)」超標。對此,知名精神科醫師蘇偉碩提出3點質疑,經濟部和台糖立刻回答。
面對外界質疑「知情不報」,台糖在聲明中提出法律層面的說明。台糖解釋,《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3條第1款中「產品」與「原料」乃分屬不同概念,中聯供貨的粗膠原油為製造食品油脂的「原料」,並非產品。該批原料因檢驗不合格被直接拒收,自始至終鉛封於賣方廠內,從未進入台糖的供應鏈、工廠或倉庫,亦未進行任何加工,因此不適用同法第7條第5項的通報義務。台糖強調這與南僑等其他業者自主檢驗「自身食品產品」發現不符規定的狀況完全不同,公司並無違法。
對此,蘇偉碩今(2)日在臉書以「關於沒有主動通知衛生單位,經濟部和台糖公司應該回答的幾個問題」為題發文,首先,5月發現中聯公司的脫膠油苯駢芘超標,這件事在台糖公司內部是否向上呈報,呈報的層級到哪裡?總經理和董事長知道嗎?
其次,台糖公司是否把這件事呈報到經濟部國營會?國營會接受到台糖公司的呈報後,是否向上呈報到經濟部本部?經濟部本部接到呈報後,是否向上呈報給次長和部長?第三,經濟部得知後,是否呈報到行政院本部,行政院本部是否向副院長和院長報告?
https://ctinews.com/news/items/9pWzQb3onv
備註:
原來台糖不只縱放乃公、還縱放毒油
經濟部尬廣跟上解釋原料不用報,有夠好笑
怎麼跟食藥署說的不一樣,難道是非可以這樣顛倒嗎?
食藥署公告︰阻絕源頭不法,落實自主管理及通報有疑產品
食品業者於發現原料或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違反者,依食安法第47條第2款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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