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秀燕控台糖吃案 經長:台糖僅是買貨人 地方政府才是查驗毒油的主責機關
自由時報
盧秀燕控台糖吃案 經長:台糖僅是買貨人 地方政府才是查驗毒油的主責機關
〔記者廖家寧/台北報導〕台糖今年5月就發現中聯提供的粗油原料檢驗不合格因此退貨,台中市長盧秀燕控訴台糖「吃案」知情不報,中央應負責。對此,經濟部長龔明鑫今日親上火線直言,台糖僅是買貨人,並非查驗毒油的主責機關,事實上地方政府才是查驗的主責機關。
台糖多次說明,台糖是以公司本身更高的「食用油標準」檢驗採購的製造原料,是台糖基於開標採購及合約的要求,並非《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食安法)所要求的通報標的;另衛福部長石崇良也表示,台糖所採購的脫膠原油屬於半成品,並非「食安法」所針對的食用油品,依法並無強制通報規範,高雄市衛生局調查也已確認台糖檢驗的是脫膠原油,而非最終食用油品,依法並無強制通報規範。
龔明鑫今出席「2026台日半導體科技論壇」時受訪表示,該事件還是需要系統性調查,衛福部、高雄市政府等地方政府也陸續說明,台糖所採購的油並非通報標的,台糖也不是食安法要求的通報義務人。事實上,台糖退貨的該批問題油是半成品,現在仍封存在油槽內,並沒有流入市面。再者,這批問題油自始自終都在中聯廠區未移出,台糖自始自終也並非這批油的所有權人,應由問題油的所有權人中聯向所在縣市的地方政府(台中市政府)通報。
事件爆發後,台中市長盧秀燕批評,台糖5月就已經發現苯駢芘致癌物竟不通報,國營事業吃案,中央要有人負責。對此,龔明鑫直言,從這次台糖事件來看,台糖查驗並拒收,油就封存賣不出去,有去查的話多多少少有嚇阻不良廠商的作用,但老實說,台糖並非查驗的主責機關,台糖只是買家,真正的查驗機關基本上還是地方政府,「如果地方政府,說老實話,事發前多查幾次的話,大概不良廠商應會有所警覺,就不會發生致癌油流入市面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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