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糖沒有義務通報致癌油?高檢署主任
阿肥早上上班塞在車陣裡
不禁又再想了想,越想越有意思:
正常來說
經濟部的人設是他一切都不知情(呵呵)
照理說
週末媒體開始披露爆料台糖其實早在 5 月份就已經知道中聯油有問題時
經濟部第一時間
不應該是趕緊地找台糖來劈頭了解狀況?
什麼情況?你是不是真的這麼早就發現了?為什麼當時第一時間不向主管機關通報??
...對吧?這樣的人設才正常吧?
然後此時台糖老神在在、慢條斯理地說:
「長官別緊張,確實是 5 月就知道了,但是我們的法務菁英團隊已經找到《食安法》解套方案:...如此如此這般這般...」
經濟部:「妙呀!真不愧是党的乖寶寶!!」
緊接著經濟部就將台糖事先預備好的說辭照單全收,官方專頁一連四篇澄清貼文連發...。
經濟部從一無所知到瞬間照單全收
是不是哪邊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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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若是經濟部和台糖一樣,其實早在 5 月份便知曉了中聯油的問題的話...
所謂的乖寶寶《食安法》解套方案其實是經濟部和台糖一早就提前共謀好的劇本
這一切的戲碼就十分流暢毫無違和感了。
下班塞在車陣裡,阿肥我仔細梳理了一下時序,越想越覺得這齣戲演得真精彩:
5 月: 台糖早已知道中聯油品有問題
7 月初: 癌油事件正式爆發
7/10: 台糖喊出高標準,將 9 項產品「預防性下架」等待檢驗
7/24: 台糖公告再次檢驗「全數合格」
早在 5 月,台糖便已知道中聯油品異常的情事,且明知自家產品並未採用該批問題原料。
然而,當 7 月初事件被媒體披露後,台糖卻在 7/10 煞有介事地以「高標準」為名,將9 項產品預防性下架,並於 7/24 大張旗鼓宣佈「再次檢驗全數合格」。
一個早已避開地雷的企業,卻在事發後特地上演一場精彩絕倫的「預防性避雷」戲碼,其背後動機簡直是不言而諭、欲蓋彌彰。
一邊發動法務團隊研擬《食安法》的解套方案,另一邊則透過半個月的下架與再檢驗爭取時間,大搞危機公關秀。主管機關經濟部的表現更是耐人尋味,媒體一爆料,粉專便連續發布四篇澄清,那熟練的套路不禁令人懷疑:官方是不是早已備妥劇本?
國營事業不同於一般民營企業,核心價值在於「國家資本」與「公共性」,既然享受了國家資源,理應負起更高的社會責任與道德義務。
如今看來「朝中有人」的裙帶疑雲,早已昭然若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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