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團指控5年旅費2383萬 徐佳青:皆依相關規範且撙節開支
民眾黨團指控5年旅費2383萬 徐佳青:皆依相關規範且撙節開支
聯合報/ 記者 周佑政 /台北即時報導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今天指控,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擔任正、副委員長以來,5年花費個人旅費2300萬元,考察行程大幅灌水;此外,徐佳青為帶不符合資格的未成年兒子登東沙島另辦活動,涉違反利益迴避規定。徐佳青回應,差旅行程安排、出國報告皆依相關規範,且以撙節開支、服務最多數僑民為目的。
民眾黨團總召陳清龍表示,徐佳青自二○二二年至今年共出國四十七次,在國外時間共有五六二天,花費公帑二三八三萬元;僑委會出國預算五年共計九二六八萬元,徐佳青出國的費用就占了近四分之一,每年有三分之一時間在國外。
徐佳青透過新聞稿表示,僑委會存在目的就是服務海外僑民、僑校與僑台商等,出國直接與僑民僑團交流本為份內業務,且僑委會編列的差旅預算並無「考察」類別;請立委在指控前,多加了解僑委會工作內容及服務對象,以及預算編列、執行方式與出國報告等相關規範。
徐佳青指出,民眾黨今天指控的果園或羊奶廠等事業,屬僑台商經商多年耕耘所成,前往關心僑商事業、經營概況和產業需求,皆為份內工作;海外僑民事業忙碌各有工作,聚會座談只能運用午餐晚餐或週末時間來聚集僑社及僑團,作合適安排。
徐佳青表示,她出國差旅期間的休假,皆未請領日支費,而對於出國差旅期間日支費或相關旅費的疑問,她已於2025年11月12日回覆國民黨立委徐巧芯的質詢。
另外,民眾黨團主任陳智菡指出,二○一一年起,海委會與海巡署例行舉辦「東沙生態體驗營」,參加資格為本國籍大學生或教師;因徐佳青兒子未滿十八歲不具資格,徐就與海委會、海巡署與僑委會另外舉辦「僑青東沙生態體驗營」,整場活動根本是為兒子打造的特權之旅,
徐佳青表示,僑委會基於尊重行政立法職權,對於非立委所提出與事實不符的錯誤質疑,不予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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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不到500萬,有撙節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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